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给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再加把劲

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给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再加把劲。最近,虚拟货币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这方面的投机炒作挺热闹,搅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也威胁到了大家的财产安全。2021年,央行跟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手发过一个237号文,那次主要是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这次新通知跟之前的相比,有哪些改动和新规定呢?我们来看看这篇文章怎么说。境内外任何人都不能在国外发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通知说,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不如法定货币。比特币、以太币还有泰达币这些都没法定还款能力,不能当钱花。尤其是最近很火的稳定币,通知也首次提了要求:没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不能发行跟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算非法金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说了,虚拟货币现在没法做到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这些要求。它很容易被用来洗钱、搞集资诈骗或者违规转移资金。通知说得很清楚,咱们国内对虚拟货币一直是禁止的态度。 那些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跟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中央对手方买卖、信息中介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还有相关产品交易的活动都算是非法金融活动。境外的人和机构也不能偷偷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服务。因为虚拟货币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了国家边界,风险很容易在国外扩散。这次通知还规定了,没批准不能在国外发虚拟币。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也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这次通知还说明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是什么意思:就是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把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变成代币或者类似权益进行发行和交易。在国内开展这种业务还有中介服务都算是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发证券这些事儿。境外也不能非法提供RWA服务。 继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这次通知还让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其他部门好好管管挖矿的事儿。把以前的挖矿项目都排查清理掉,严禁新增项目,“矿机”生产企业也不准在国内卖机器。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去年以来虚拟货币和RWA炒作又起来了。有些坏人趁机骗人搞非法集资、传销或者用币转移赃款。通知强调要加强协作监管这些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