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今天想跟大家聊聊临时工发工资的事儿,咱们的老朋友税务局刚刚把规矩又强调了一遍,可千万别再搞错了。 经常有粉丝问起打扫卫生的阿姨这种没签合同、按月发钱的情况,到底该报个税还是劳务报酬,是不是还要开票?税务局这回给出的答案很清楚。 如果公司跟临时工签了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没签合同但实际上是劳动关系,那就直接按工资薪金来报。要是纯粹是劳务关系,那肯定得按劳务报酬报。 那要是没有发票怎么办呢?企业可以去帮个人代开。如果个人不想跑税务局,公司可以把劳务费谈成含税价,把税金开到发票里。这么做既满足了个人拿税后收入的要求,也解决了公司入账的问题。 比如和个人谈好税后要拿31000元,设税前金额为X,那增值税A就是X除以1.03再乘3%,城建税B是这个金额的7%。个人所得税C就稍微复杂点,公式是〔X除以1.03〕乘以(1减20%)再乘30%减2000元。 最后算出来税后是31000元等于X减去这些税钱。这样企业实际花的是X元,个人拿了31000元,X减去31000元就是交的所有税费。做账的时候就记:借销售费用—劳务费X,贷银行存款31000元,其他应付款的税费分别挂账。 公司支付临时工的钱要怎么税前扣呢?这得分两种情况看。如果是劳动关系形成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计入总额基数;如果是职工福利费在14%以内也能扣。 劳务关系下的扣除就比较麻烦了,得拿到发票才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发的28号文说了,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必须有发票作为凭证。不过也有个例外:支付个人500元/次以下的零星费用不用发票,拿个人收据就行。 关于社保这块儿也得分情况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定期发钱的肯定得交社保;没签合同但事实是劳动关系的也得交;如果是劳务合同的服务关系就不用交了。至于怎么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可以参考劳社部发的[2005]12号文件。 最后再给大家总结一下临时工、实习生和劳务派遣这些容易混淆的个税问题吧。总之还是那句话:报税做账一定要按规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