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纠纷案子二审这就判下来了,从法律维权能看到家庭里那些个伦理的思考。就在前不久,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那边完事了一桩涉及婚姻财产怎么分,还有感情纠纷的案子。法院一查,认定被告潘某得给原告郭某把钱全退了,这钱是原告郭某的丈夫在夫妻俩过日子的时候,没跟郭某商量就给她的闺蜜兼合作伙伴潘某的,加起来一共4万多块。这个判决从法律上讲,是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规矩给定了下来,护着了婚姻里没犯错那一方的权益。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听郭某自己讲,她跟丈夫胡某一起过日子快二十年了,白手起家、一块儿创业是挺不容易的。可本来挺稳当的日子,因为丈夫跟那个原本是郭某的闺蜜也是生意伙伴的潘某搞到了一块儿,家里就裂了大口子。郭某后面去维权的时候说,她不光受了感情上的大背叛,还发现丈夫自己做主把共同的家产给了别人。她说跟丈夫交涉的时候遭了不少罪,连“一夜白头”这种事儿都发生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她儿子也因为这事卷进来了,这给家里带来的伤害很深。 这场官司主要有两块大家关注的地方。第一是在民事方面,就是一个人私自把家里的钱给了第三者算不算数的问题。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说法,两口子结婚之后赚的钱是共同的,大家都有权利管。要是不是为了过日子花大钱,夫妻俩得商量着来。要是一方偷偷把大把的钱给了外人不光是欺负了另一半的钱袋子,也是违背了大道理的。这种行为通常都被认定是没效的。安康中院这次判决就是对这一点的重申。 第二是这事以前还涉及到刑事上的重婚罪指控。看以前的判决书说的,郭某的丈夫胡某因为重婚罪被判刑了;但是针对第三者潘某的说法,经过法院查了查,没认定是这个罪。这么区别对待说明咱们国家对犯罪定得是很严的。郭某因为对刑事这部分不满意去申诉了,说明她有积极找法律帮忙的心思。 案子背后反映出来的事儿不少。郭某说自己很后悔当年把丈夫扶起来了却没顾着自己。这说出了不少女性在照顾家里跟事业上平衡时的那种困惑。她从湖南嫁到陕西这么远,打官司的时候还说自己背后没人撑腰。这也让人想到有些远嫁的姑娘遇上事儿的时候可能没多少亲戚朋友帮衬。 还有就是未成年子女在爸妈吵架时的健康和权益问题也是个大问题。好在媒体报道说郭某的儿子后来挺理解妈妈的还说为妈妈自豪。这份亲情成了妈妈继续走下去的力量。 这官司判下来不光是给个了断了个结子还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提醒大家婚姻不光靠道德管也靠法律护着的;如果在这方面受欺负就得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也让人好好想想婚姻里要互相尊重、一块儿进步还有担责任的事儿;更得把家庭弄得更健康、更平等、更和谐才行;法律是最后的保障了但想要家庭里充满尊重关爱还是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