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部分网络账号打着“曝光”“监督”的幌子,实则通过制造负面舆情牟利,形成“发帖—施压—收费删帖”的黑色链条,既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也破坏网络生态与市场秩序。
聊城市公安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后发现,某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梁某被指多次发布涉及举报人及相关主体的不实信息,并以删除相关内容为条件索取费用,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
原因—— 警方初查显示,该团伙一方面掌握多个传播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社区账号等平台发布信息,覆盖面广、传播快;另一方面抓住部分主体对网络舆情扩散的顾虑,通过“恶意举报”“持续炒作”等方式人为放大影响,制造紧迫感与恐慌心理,从而将“删帖”包装成“付费服务”。
在一些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容易成为被“碰瓷”对象,成为其牟利目标。
此类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也与网络传播门槛低、违法成本与取证难度相对较高、部分账号治理与内容审核存在滞后等因素有关。
影响—— “有偿删帖”类违法犯罪危害具有多重性:其一,利用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扰乱正常舆论秩序,侵蚀网络空间信任基础;其二,对企业和项目主体造成名誉与经营损失,干扰正常经营决策和市场预期,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其三,形成以信息要挟牟利的灰黑产业链,诱发跟风模仿,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其四,挤压依法监督、正常舆论监督的空间,使“监督权”被异化为牟私工具,削弱社会治理效能。
对策—— 针对上述违法犯罪特点,聊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资金流、账号关联、发布内容轨迹及幕后组织关系开展研判和侦查,在固定证据基础上实施集中收网。
11月26日,专案组统一行动,将包括梁某在内的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治理层面看,整治“有偿删帖”既需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也需要多方协同发力:一是强化线索发现与快速处置机制,畅通群众与企业举报渠道,提升对“敲诈式舆情”的识别能力;二是推动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对反复发布不实信息、以删帖牟利的账号加大处置力度,完善对恶意举报、批量造谣、引流变现等行为的风控模型;三是对涉企网络谣言、敲诈勒索等案件加强证据规范化固定与跨地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公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进行监督,明确“言论自由不等于造谣自由”,更不允许以监督之名行敲诈之实。
前景—— 随着网络生态治理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对网络敲诈勒索、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将更趋常态化、精准化。
可以预期,针对“有偿删帖”等黑灰产,公安机关将继续以专案打击与行业整治相结合,推动形成“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的治理格局。
同时,平台治理能力提升与公众媒介素养增强,将进一步压缩违法行为生存空间,为网络空间清朗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绝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
言论自由以遵守法律为前提,监督权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使。
此案警示我们,任何人都不能借网络平台之便行敲诈勒索之实,任何试图将公共话语权私有化、工具化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既需要执法机关持续发力,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网络真正成为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