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规范涉企执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的最新进展,表明了人民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经营的态度与决心。 防止和纠正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上,各级法院严格把握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常经营与违法犯罪等边界,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共认定69件不应按犯罪处理,有效遏制了将经济纠纷“刑事化”的倾向,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人民法院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维护司法公正。 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上,人民法院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强化合法性审查,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特别是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遏制执法权滥用。此外,人民法院还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推动行政执法法治轨道上运行。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法院在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当地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补偿案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该案显示出人民法院运用法律规则维护民营经济权益、推动政府部门守信践诺的司法导向,更明确了企业权益依法受保护的路径。 为进一步推动规范涉企执法,最高法院发布了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涉企行政强制各上的典型案例,示范引导各级法院加强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对应的案例为全国法院提供了更清晰的裁判指引,有助于形成保护民营经济的司法合力。
最高法此次公布的司法监督进展,反映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正在向更深处推进;司法机关以清晰标准划定权力边界,既是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规范执法与有力监督联合推进,正为公平正义与市场活力的良性互动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