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释放从严纠治强信号

记者从北京市顺义区纪委监委获悉,该区近日公开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基层村干部和国企管理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显示,第一起案件发生在南彩镇九王庄村。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得彪与村会计赵靖相互串通,向部分村"两委"成员违规发放津补贴。

经查,两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最终,万得彪被开除党籍,赵靖被开除党籍并责令辞职,两人涉嫌犯罪问题均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第二起案件涉及北京天房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李建宁。

2024年10月,李建宁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水、香烟等礼品。

调查还发现李建宁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案件性质分析,这两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基层治理和国有企业管理中仍存在的薄弱环节。

万得彪、赵靖案件反映出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漏洞,个别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将集体资金视为"自留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李建宁案件则凸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与市场主体交往中存在的廉洁风险,收受礼品看似"人情往来",实则是对党纪国法的践踏。

这些问题的发生,既有个人思想蜕变、纪律松弛的主观原因,也暴露出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运行不够规范等深层次问题。

部分基层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贯彻不够深入,日常监督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终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案要案。

顺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当前,作风建设已进入深水区,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既要紧盯"四风"老问题,又要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从查处力度来看,此次通报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对万得彪、赵靖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表明党纪与国法衔接日益紧密,违纪违法者必将付出应有代价。

对李建宁的严肃处分,释放出国有企业同样是正风肃纪重点领域的强烈信号。

下一步,顺义区将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

一方面,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两委"成员的教育管理,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另一方面,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两起案例的通报再次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从村级组织到国有企业,任何权力运行都必须受到有效约束。

唯有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方能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