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这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官方社交媒体发布了一份声明。他们提到,最近网络上有不少人针对他们公司和旗下的演员进行侵权。这些人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散布侮辱性言论还有恶意诽谤,把德云社的商誉和艺人的名誉权都给严重侵害了。这些行为还干扰了相关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破坏了清朗的网络环境。面对这种情况,德云社法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启动了全面的维权行动。这次行动包括证据固定、线索核查还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他们表示,对于那些能够及时认识错误、删除侵权内容、消除影响并公开道歉的人已经审慎处理了。但是那些情节恶劣的侵权者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了。这就说明在网络空间实施侮辱和诽谤是违法行为。尽管这样,还有一些人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他们变本加厉地进行攻击、影射贬损还有散布谣言。对此,德云社明确表态要坚决维权,他们会加大力度追究这些侵权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声明也向那些还在继续侵权的人和组织发出了警告: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规定。他们还呼吁广大网友共同维护文明法治的网络环境。德云社始终尊重公民合法的言论自由,但是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次事件再次传递出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法治原则。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言论自由有法律边界。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造谣不诽谤不侮辱是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