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残疾人对康复医疗、辅助器具、教育资源、就业支持与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更趋多样、更为精细;一方面,服务供给区域间、城乡间仍有差距;另一上,一些技术成果与实际需求衔接不够紧,产品的适配度、可及性与可负担性仍需提升。如何让科技创新更精准服务残疾人群体、让成果更快转化为可用的公共服务与市场产品,已成为提升残疾人事业质量与效率的重要课题。 原因:从发展条件看,科技助残覆盖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城市治理等多个领域,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单一部门或单一机构难以独立完成闭环。过去需求采集、协同研发、标准适配、资金支持、应用场景与推广机制等环节仍存在碎片化问题,导致“技术有了但不好用”“研发能做但落地偏慢”等情况不同程度出现。同时,新一代信息技术迭代加快,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康复机器人等更新频繁,对制度协同、产业承载与人才供给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以系统性政策推进。 影响:此次广西印发的实施意见,把科技创新作为关键抓手,提出“两步走”目标:到2030年,全面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助残机制,形成较完善的创新体系与支持政策,集聚创新人才团队和企业,推出一批创新成果与应用场景;到2035年,科技助残综合实力与创新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较成熟的成果推广应用体系,深入增强残疾人全面发展能力。目标清晰,有助于把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更紧密衔接,为扩大优质供给、提升服务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提供制度支撑。对广西而言,此部署也有利于结合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等区位优势,推动资源对接和产业协同,在更大范围集聚技术、资本与人才等要素。 对策:围绕“精准、可用、可持续”,实施意见从研发、转化、场景、主体与保障诸上作出系统安排。 一是以需求牵引研发攻关。广西提出建立常态化需求调研征集机制,面向残疾人及亲友、服务机构和对应的组织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聚焦医疗、康复、照护、教育、就业等重点方向,推动研发从“供给侧推动”转向“需求侧牵引”。产品方向上,鼓励面向仿生假肢、智能轮椅、智能导盲设备等终端研发,促进新技术与助残技术融合,提高适配性与实用性。 二是以转化应用打通“最后一公里”。意见强调依托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成果信息收集与发布,组织“揭榜挂帅”、路演对接等活动,建设成果项目库,促进供需精准匹配。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引入区外优质资源、建设体验场所等方式,加快从实验室到应用端的衔接,并鼓励企业借助福祉类展会及区域性开放平台扩大展示与对接,推动成果更快落地。 三是以场景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获得感。意见提出在康复、政务服务、就业与无障碍环境等领域拓展应用。例如在康复领域推进可穿戴设备、脑机接口、智能机器人等示范应用;在政务服务上依托数字政务平台提升服务便捷度,探索更顺畅的申办流程与政策兑现;就业创业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升岗位匹配与技能支持效率;无障碍环境上推广智能急救报警、智能助盲斑马线等技术,让科技更自然地融入日常生活。 四是以协同创新壮大产业与人才支撑。意见提出培育多元化创新主体,形成公益性机构与市场化研发主体优势互补的格局,壮大专精特新企业队伍;依托区域优势建设创新平台,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资源对接,探索打造“人工智能+辅具”产业集群,发挥创新联盟作用,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同步加强人才引育,支持高校相关专业建设与交叉融合,培养高层次助残科技人才,为长期发展提供支撑。 五是以组织保障确保任务落地。意见提出将科技助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相关规划,建立跨部门共同推进机制,通过统筹协调、政策联动和资源整合增强执行合力,推动重点任务从“纸面部署”转为“项目清单”和“可量化成效”。 前景:从趋势看,科技助残正从单点产品供给走向体系化服务,从一般性帮扶走向更精准、更智能的支持。广西此次明确阶段性目标与任务清单,有助于在较长周期内稳定政策预期,推动企业研发与公共服务同向发力。随着成果转化机制与应用场景逐步完善,更多可负担、可维护、可推广的产品与服务将加快进入社区、医院、学校与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降低信息与环境障碍,提升残疾人自立能力和社会参与度。面向未来,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适配评估与服务评价机制,将成为推动科技助残“提速不失稳”的关键环节。
科技助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多方协同参与。广西此次部署的15项重点任务,既回应了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也说明了科技创新服务民生的价值。随着科技赋能不断深化,残疾人将获得更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更好实现自我价值。这不仅推动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也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随着各项举措持续推进,广西科技助残工作有望取得更扎实的成效,并为全国有关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