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制度不仅能防止转移资产保障判决执行

江海法院近日接到了一份感谢信。周威鹏法官和江海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因为成功续冻了一笔钱,受到了当事人朱女士的高度赞扬。这次诉讼里的小插曲发生在2024年。事情的起因是朱女士和廖某在借贷上有了纠纷,双方约定仲裁解决。为了防止廖某转移财产,朱女士在2024年向江海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很快行动起来,冻结了廖某银行账户内的相应存款。然而,仲裁程序进行得比较慢,冻结期限眼看就要到了,朱女士才匆匆忙忙提交续冻申请。这时候距离账户自动解封只有一步之遥。周威鹏法官一看材料,心里明白时间非常紧迫。他没有简单地拒绝处理,而是考虑到朱女士的困难,决定采取紧急措施。法院立即启动了应急处理机制。执行局调配力量迅速赶往银行办理续冻手续。周威鹏法官协调人手和车辆,当天就赶去办理。终于在解封前成功把25万元资金重新控制在司法手中。这次成功续冻不仅保住了财产,也让朱女士对司法程序更有信心。后续执行阶段开始后,法院的高效工作让双方更容易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全部履行完毕。数据显示2025年通过深化保全机制应用,江海法院成功促使160起案件在强制执行程序前主动履行义务,涉及金额高达8787.43万元。这次成功处理是江海法院“立审执”协调联动的缩影。财产保全制度不仅能防止转移资产保障判决执行,还能促使债务人主动解决问题。这样做既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又能提升整体司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