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遇到的那些法律麻烦事儿,我们这就给你通通讲透。像是继承纠纷、离职补偿、被家里长辈赶出门、遗嘱执行还有搭顺风车需要签免责协议,这些难题咱们都能聊。 先说第一个问题。亲人没了,房子归谁就变得特别复杂。以前老有人问,说爸爸去世以后奶奶也走了,幺爸还能不能分爸爸的房产?这事儿还真不好说。主要得看谁先走了、是不是留了遗嘱、还有有没有把产权过户到谁名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如果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在没拿到遗产前也去世了,这部分份额就得转给他的晚辈直系血亲。说白了,你就是能先帮爸爸拿一份奶奶那份财产。但要是奶奶之前已经说过不要这笔钱,而且产权已经到了你的名下,幺爸就没啥权利再插手了。记住这三个点:谁先死、谁不要、谁办了过户手续,这三个环节决定最后房子归谁。 再说第二个问题。身体不好请病假离职的时候,单位是不是应该按病期发工资?很多在公司干活的人都会担心这一点。劳动法里说得很清楚,经济补偿金是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算的,单位要是把你请病假时的那部分工资当成补偿基数给你算钱,这属于偷换概念。所以如果单位真按病假工资赔偿你,你要提醒HR:我要的是经济补偿金,不是病假那点钱。 第三个问题来了。结婚以后被公婆给赶出门了怎么办?听起来挺像电视剧里的情节,但这事儿真的发生过。婆婆虽然管不着你们离不离婚,但要是房子写在她老人家名下的话,你们确实没权利赖着不走。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先跟你老公好好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搬走或者把房子加个名字;如果必须要打官司的话,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还贷款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要是这房子本来就是你们的婚前财产,可以要求退还婚后还的贷款还有折旧补偿。记住一点:婚姻自由是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过住在谁家的房得看产权证上写的是谁。 第四个问题比较棘手。爷爷写遗嘱把房子留给我了,我能不能让后奶奶搬走?这是个很考验人“亲情和法律”怎么平衡的事儿。从法律上讲只要遗嘱有效、房子写在你名下了,后奶奶就没权利再住下去了。不过从人情方面讲如果爷爷活着的时候对她照顾得挺好的话可以适当给点补偿让她自己主动搬出去。打官司的流程大概就是拿着公证好的遗嘱去法院确认一下然后判过户最后申请强制执行注意两点:要是遗嘱里没说让她住那她就无权赖着不走;要是设了居住权你也只能把她赶走不能拆房子得先解决住的问题再说腾退的事。 最后一个问题也很现实。邻居想搭车跟我去自驾旅游能不能要求他签个免责书?看似是好心实际上藏着很大风险。民法典里明确写了免责书并不是“万无一失的保险”。一旦真的出了事哪怕是驾驶员自己违规开车导致的事故他还得担责;如果不是驾驶员违规造成的搭车人也没权利找你麻烦换句话说免责书只是把风险分摊变成了风险分担并不能真的把责任免了最稳妥的办法还是把保险买足约定好路线保留好证据万一出了事大家才能各赔各的那份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