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用手机看了会儿短视频就被公司炒了鱿鱼

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近日审理了一起备受瞩目的劳动纠纷。一名员工因在工作间隙用手机和亲友聊天,看了会儿短视频,结果就被公司炒了鱿鱼,原因是公司说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仲裁委看了觉得公司做得不对,觉得这家企业解除合同的依据不够充分,得给劳动者赔一笔钱。 这事说到底就是公司管得严和员工要放松之间的矛盾。公司觉得员工用手机分心了,违反了他们的《员工手册》,怕影响其他同事还会增加管理的难度。但这名员工辩解说那天的工作都干完了,刷刷手机休息一下没啥大不了的。仲裁委仔细研究后发现,这家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对什么是“严重不良影响”说得模棱两可,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严重违纪”根本没有具体说清楚。而且那个员工用手机的行为确实没耽误他的本职工作完成。 仲裁委觉得这家企业直接把人开除太过分了,没有体现出“做错的程度和处罚要相当”。现在有些企业为了管住人,在制度上定的规矩特别死。他们不是根据具体的岗位性质、造成的实际后果来设置不同的处罚标准,结果就是处罚起来没道理。 这次裁决其实是告诉大家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要适当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了要是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能解除合同,但“严重”这两个字的判断不能光听公司一家之言。企业要是太死板地执行纪律条款很容易引起矛盾,甚至可能因为违法解除合同还得赔钱。对员工来说上班的时候该守规矩还得守规矩,但合理的休息和沟通也是应该的。 企业以后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时候要注意几点:第一制度得合法,得走民主程序制定并且让大家都知道;第二处罚得合理不能乱来;第三得有梯度感,不能稍微犯个小错就直接开除人。平时企业还得多跟员工解释清楚纪律的边界。像用手机这种事就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来定规矩。要是是那种必须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岗位,手机就得少用;要是一般的办公室岗位,稍微歇一会儿看看手机也是可以的。 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还有大家维权意识提高了,企业管理也越来越规范和人性化了。以后公司得好好平衡效率和权益这两件事了。这次案件虽然是个案但也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现在技术让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变得模糊了,怎么界定“工作时间”和“合理休息”,怎么平衡管人和关心人,这是每家公司都得好好想想的问题。只有在法律框架下创新管理方式才能实现真正的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