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科技在进步,有时候也可能被人用歪了。最近在湖北、上海和北京的一些案子里,就发现了有人用技术造假骗法院。比如在湖北孝感的一个租房纠纷里,原告拿的水电表照片是假的;上海有个上诉状里引用的法律条文根本不存在;北京那边代理人拿来的案例也是编出来的。这些都说明技术太普及了,给司法带来了新麻烦。 分析下来,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技术用起来越来越容易,有些不太懂法律的当事人自己就能动手改材料;第二,很多人分不清真假,把假的东西当真依据;第三,有少部分人就是为了赢官司,故意编谎话误导法官。 这些作假行为影响可不小。首先让法官在看证据的时候特别费劲,要花更多时间去核实;其次如果这些假东西没被发现,可能会让判决结果变得不公正;就算被发现了,有些人还会怪法院没算对,心里不服气。 另外,把技术造假和传统造假混在一起用,就更难辨别了。 针对这个问题,法院也想了不少办法。制度上,法律规定所有证据都得当面质证、逐一核实;技术上,有的法院开始用专业软件来识别假材料,还给法官培训技术;行业方面,律师协会也在督促大家讲职业道德、别随便乱用技术工具。 虽然技术是把双刃剑,能帮上忙也能坏事。未来肯定还是要多用技术提高效率的。不过要在创新和防风险之间找好平衡:一方面支持大家依法用技术做好事;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加强伦理教育、多部门配合来挡一下风险。 只有大家都对技术有理性认识,才能在这个科技时代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