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拆迁安置房要注意三点:别轻信口头说的单价

这事啊,2007年的时候,王某找薛某和陈某商量,想把他们手里的房子给买下来,当时他出了23.88万元,就为了做婚房。那时候政策有限制,不能直接办证,双方就参照拆迁协议上写的119.33平米来谈买卖。王某当天把钱付清,房子也就拿过去了,一晃眼十年过去了。 等到2017年终于能办证了,薛某和陈某一去办手续,发现产权证上的面积变成了135.45平米,比当初协议里多了16.12平米。他们俩急眼了,说当初卖的是小户型,现在成了大户型,这十几平米的“福利”算是白捡了,非要让王某补差价。王某当然不乐意,他觉得自己买的是整套房子,不是按单价算的,双方就这么僵在那儿了。 后来闹到了法庭上,法官先是问了当时的中介。中介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定的价,好像是先定了单价再乘以面积算出总价来的,可合同里根本找不到关于单价的内容。法官又查了一下政府那边,问如果多出来的面积需要补钱,政府有没有向原房主收过这笔费用?拆迁办答复说没有收过。 最后法院给出的理由很充分:首先双方签合同时就知道面积可能会有误差;其次合同里也没写怎么处理面积差;最后卖方自己也没因为多出来的面积承担过什么损失。既然政府没让原房主付钱补差价,卖方主张有损失就没有证据。所以法院就认定协议是有效的,判决薛某和陈某必须配合王某把产权证办下来。 法官还借此提醒大家买拆迁安置房要注意三点:别轻信口头说的单价;别忽视面积误差;也别拖延办证。法律上规定当事人得按约定办事,一方不履行就得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