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年年曝光”为何仍有“年年新乱象” “3·15”集中曝光往往能迅速推动涉事企业整改、地方部门查处,但一些领域仍会出现新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现象,尤其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村市场、网络交易等场景更为多发。消费者关切集中在两个上:一是为何平时难以及时发现线索;二是为何部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改头换面。 原因——监管节奏、协同机制与违法成本的“三重短板” 其一,监管存在“节点式发力”倾向。部分领域更依赖舆论曝光后的应急处置,日常风险排查不足、执法资源分布不均,导致问题易在监管盲区积累发酵。其二,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不够顺畅。制假售假往往涉及生产、仓储、运输、渠道、线上线下多环节,若信息共享不及时、案件移送不顺畅,容易出现“各管一段、合力不足”。其三,违法成本与收益不对称。有的违法行为获利可观,但处罚偏轻、追责链条不完整,甚至存在“罚完还能干”的空间,助长了投机心理。 影响——侵蚀消费信任,扰乱公平竞争 假冒伪劣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尤其在食品药品等领域更可能触及公共安全底线,还会对守法经营者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压效应,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更深层的影响在于消费信心受损:消费者在选择上更趋保守,增加维权成本与社会治理成本,进而影响扩内需政策效果和经济运行的“源头活水”。 对策——把治理链条从“曝光后处置”前移到“日常中发现” 一是推动监管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发现”。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强化抽检监测、暗访巡查、线上监测与投诉数据分析,提升风险识别的前瞻性与精准性。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应把监管要求落实到“天天检查、时时预警”的日常节奏。 二是推动治理从“单打独斗”转向“协同作战”。以党委政府统筹、牵头部门协调、主管部门联动为抓手,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线索移送、跨区域协查等机制,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闭环。实践中,广东广州白云区太和镇探索“网格控假”,以网格化治理叠加“每周一打”等常态行动,把监管触角延伸至末端店铺;安徽滁州探索“1+N”机制,由公安牵头,打通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数据壁垒,提升打击效率。这些做法表明,协同机制越顺畅,违法空间越小。 三是推动执法从“罚得轻”转向“罚得疼、罚到位”。对性质恶劣、屡教不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信用惩戒、行业禁入等手段,形成更强震慑。四川广元朝天区在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中,对违法责任人作出终身禁业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实践证明,相比一次性罚款,更具持续约束力的信用与资格惩戒,更能压缩违法者“换壳再来”的空间。 四是畅通社会共治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处置与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与媒体监督作用,让“看得见的监督”与“看不见的治理”相互支撑。 前景——让“天天放心消费”成为可感可及的常态 随着监管数字化能力提升、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以及惩戒措施更加刚性,消费领域治理有望从“集中整治见效快”迈向“常态治理更稳固”。下一步,需在制度层面深入固化经验:明确重点领域清单化管理、推进执法标准统一、完善惩罚性赔偿与信用约束衔接机制,使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惩、消费者受保护。
消费信心是经济的基石。打假维权不能仅靠一年一度的曝光,而需要日常监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时刻保持敏锐。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重建消费信任,最终实现"天天都是3·15"的健康市场环境。这既是对消费者的保障,也是对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