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预收费定规矩押金不能超3个月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联合其他6个部门,把《福建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给推出来了,要求2026年5月1日开始施行。这个办法给全省的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定了规矩,规定养老服务费预收最多12个月,押金不能超过月床位费的12倍,会员费也不能超过老人月养老服务费的12倍。如果机构想要预收超过3个月的费用,就得给民政部门写份书面说明。押金和会员费都得强制存管,不能挪作他用。风险保证金不能低于近三年会员费总额的10%,也不能低于账户当前余额的20%。连锁机构还得独立开户管理。退费时得根据情况全额或扣除已消费部分退还。 如果发现养老机构有“一床多卖”、超能力收费、承诺还本付息、诱导投资等行为,或者公办、未建成、失信机构收会员费,银行都得第一时间通报处置。押金出现单日支出超5万元等异常流动时,银行会预警并配合核查。存管银行每个季度都会提供对账单给民政部门对接。 福建全省已经有3个养老机构接到了通知。如果机构不符合条件就需要制定退款计划,民政部门监督执行。选择预收费养老机构时要看好协议条款、索要发票和核对公示信息。如果遇到“高息返利”、“超长预收”等套路,赶紧向民政或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