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欲海葬女儿被父亲告上法庭

去年年底上海有个叫张女士的女士生病了,她留下了一段录音说自己要海葬,结果后来她去世了。丈夫和儿子不答应要她安葬在家里,女儿就把父亲和弟弟告到闵行区人民法院了。小玲和小杰是夫妻俩的子女。原本这个家庭比较和谐的,小玲爸爸和弟弟想把母亲安葬在常州买的家族墓地,可之前这三个子女还有一个姐姐曾经在上海居住时就表示过要让母亲归葬温州老家。关于墓地的选择,小玲妈妈其实多次更改过想法。2023年12月时,她同意葬在常州家族墓地。不过到了这个月31号又提出把自己的骨灰给埋在自家门前的金桔树下。2024年3月的时候又和大家商量说要海葬,毕竟这个主张也提了好几次。隔了5个月后张女士就因病过世了。小玲认为应该尊重妈妈的最后意愿进行海葬,可她爸爸和弟弟不这么看,因为这个决定应该由全家人一起商量,还得考虑到父亲作为配偶的权利。一家人为此闹得很不愉快,小玲就给法院写了诉状把父亲和弟弟告了。 最后法院判决:小玲妈妈的最终意愿很难通过单一证据绝对认定,这个决定必须还要看家庭成员共同协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