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儿童病故遭保险拒赔 法院依据"近因原则"判赔5万元重疾险

问题——重疾"瘫痪"条款如何认定、死亡原因如何证明,成为理赔争议焦点。据判决查明,2018年6月,陈女士为年幼子女廖某投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约定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2020年1月,廖某因双下肢乏力疼痛并出现意识障碍入院治疗,出院时双下肢无自主活动及感觉、肌力0级,诊断为"截瘫原因待诊"。2021年6月廖某死亡。此后,陈女士以受益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张按份额领取5万元。保险公司先后以"继承人不全""无法证明瘫痪持续满约定期限、无法证明瘫痪导致死亡"等理由拒绝按重疾责任赔付,仅同意按合同身故金条款给付已交保费等额的660元及利息。

一份保险合同,承载的不仅是法律关系,更是千家万户对未来风险的防范期待。当不幸降临,保险理应成为雪中送炭的力量,而非雪上加霜的拒绝。此案判决以司法公正回应了社会关切,展示了法律的温度。期待保险行业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真正做到"承保时热情、理赔时真诚",让保险回归保障本源,让每一份保单都能成为守护家庭的坚实屏障。唯有如此,保险业才能赢得公众信任,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