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九原区这就把一个关于药品安全的案子办得特顺溜,检察部门在这儿起到了大作用。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医药公司在2021年到2024年期间,公司法人王某某搞了个小动作,把便宜的中药饮片冒充贵的药材卖出去,结果弄了一万多块钱的利润。后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出来了,认定这是卖假药,直接把这事移交给了公安部门。到了2025年3月,案子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一步。检察院看了看情况,觉得王某某虽然涉嫌犯罪,但情节不算重,而且有自首、认罪认罚、把违法所得全退了这些从宽情节,就在同年6月决定不起诉他了。 这时候检察官杨季峰说了,不起诉不代表没事了。为了防止出现“不罚也不刑”的尴尬局面,检察院就赶紧启动了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把案件线索交给行政检察部门,盯着行政机关去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可这时候问题来了,罚款该怎么定是个大难题。按法律规定,卖假药得罚得狠点,要是按最低标准来罚,这家公司得交150万元的罚款,这一下就可能让公司倒闭了。检察院调查发现这公司规模不大,罚重了肯定不行。 那到底该咋办?2025年7月,九原区检察院搞了个公开听证会,把听证员、市场监管局的人都请来了一起商量。大家最后觉得执法得公平点,不能光讲惩罚不讲人情。他们建议要过罚相当,既要管违法的事,也得看看人家认没认错、能承受多大损失。 最后检察院给区市场监管局发了意见书,建议既要罚公司又要罚个人责任人,而且要合理裁量罚款数额。2025年10月,市场监管局正式做出决定:给公司罚了15万元,还让王某某这辈子别想再干药品生意了。 这结果不错,既让违法的人受了教训,又没把公司逼死。这说明执法还是要讲点人性的嘛。九原区检察院也没停下脚步,借着这个案子给市场监管部门提了建议,让他们去搞专项检查、搞警示教育。市场监管局的人也说要以此为鉴好好提升监管水平。 这事儿办得挺有深意的。它告诉我们执法司法得有个度,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保护市场活力。这对咱们营造好的营商环境很有好处。以后肯定还得继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