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山东聊城的孩子把她爸爸告上了法庭,要求增加抚养费。因为孩子每个月才拿到400多元,这对她来说太少了。女孩爸爸每年给5000块,法院把它调整到了每月900元。她不服气,又上诉了,但二审法院驳回了她的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子说明了一个现实问题:抚养费到底应该给多少才算合理?什么时候孩子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很多人认为抚养费一旦定下来就固定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法律规定了在必要的时候孩子有权要求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孩子父亲每月收入大约4500元,每月900元正好是收入的20%,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父亲再婚还要抚养另外两个孩子,所以负担能力有限。法院给了这个数额不仅考虑了孩子的需求,也照顾到了父亲的实际情况。虽然女孩上诉失败了,但这也说明法律给予未成年子女争取权益的渠道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