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丹阳律师把交通事故责任全推给被告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的马丹阳律师最近把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打赢了,还帮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赔偿。他对人身损害赔偿这类案件有很深的了解,还能精准地掌握情况。在这次2024年8月发生的案件中,原告骑车时被被告开的车撞了,导致骶骨和尾骨骨折。交通部门把责任全推给被告了,虽然事故责任很明确,但索赔过程还是让原告遇上了麻烦。侵权人找不着,两家保险公司(人保北京公司、人保成都公司)又说营养期、误工期、护理费和交通费这些项目期限太长、标准太高,不给赔手机维修费和精神损失费还有律师费这些间接损失。面对侵权人失联和保险公司的质疑,索赔路一下子就卡住了。 马丹阳律师接手后没按原告原来的清单来办,他仔细看了看情况发现焦点不是责任划分,而是得用证据把原告因伤造成的合理损失确定下来。为了打破保险公司的质疑,马丹阳律师申请了三期鉴定(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虽然原告之前申请伤残鉴定后来又撤销了,但这次申请三期鉴定成功把之前光靠病历和主观陈述的赔偿请求变成了有科学依据的专业意见。司法鉴定机构出的意见书把三期的合理范围写清楚了。 开庭的时候马丹阳律师用鉴定意见把证据链串起来了。医疗费拿了所有就诊票据和病历,误工费除了单位证明还拿了工资流水和纳税记录说明收入减少了,交通费的发票虽然多律师还是据理力争强调就医复诊的必要性。面对保险公司不认关联性和计算标准的抗辩,他紧扣法律条文主张应该在鉴定范围内结合案情定。法院最后采纳了他的意见。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里赔原告全部医疗费2924.4元,再加上鉴定意见定的营养期45天、护理期45天、误工期90天,分别支持营养费2250元、护理费6750元和误工费24000元。还支持交通费1500元。判决还让侵权人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和公告费。这个案子不仅赢了钱还体现了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