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进入攻坚期,生态环境治理从“点状整治”向“系统治理”加快转变,对规则体系的统一性、可操作性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持续完善,但在具体适用中仍面临条款衔接、标准统一、责任体系协同等现实课题:一方面,环境要素多、涉及主体广,行政监管、司法裁判、检察公益诉讼等环节对法律理解需要形成更高程度的共识;另一方面,新产业新业态带来新的污染形态与风险类型,传统规制工具与现代治理需求之间仍需进一步匹配。
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制度的系统研究与权威评注,成为回应上述问题的重要抓手。
原因——从治理逻辑看,生态环境保护既关乎高质量发展方式转型,也关乎公共健康与社会公平,要求以更稳定、更可预期的法治供给提升治理效能。
法典化趋势下,制度整合与条文解释尤为关键:既要将分散规范纳入统一框架,明确权利义务与责任边界,又要通过对立法目的、制度结构、适用要件的精细阐释,减少“同案不同判”“尺度不一”等现象,增强政策与法律的可衔接性。
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参与评注研究,有利于在学理阐释与实践需求之间建立双向反馈机制,推动法律文本更好落地。
影响——3月15日,上海政法学院举办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沪内外高校等单位的4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参加。
活动现场,“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正式揭牌。
有关方面表示,该中心作为生态环境法典专业评注机构之一,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法治需求,整合校内外研究力量,持续推进有组织科研,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解释力、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与会人士认为,此类平台建设有助于推动立法研究、执法规范、司法裁判与法律服务之间的信息互通,促进生态环境治理规则从“能用”向“好用”“管用”升级。
对策——在平台运行机制上,中心建设需突出“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
一是加强与司法、检察、行政执法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围绕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生态保护红线、碳排放管理等重点领域梳理争点难点,形成可复制的解释指引与案例研究。
二是推动跨学科协同研究,引入环境科学、公共管理、经济学等视角,完善证据规则、损害评估、生态修复责任等关键制度的论证基础,提升评注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与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通过专题报告、培训课程、研讨交流等方式,为基层执法标准化、司法裁判统一尺度、企业合规管理提供支持,助力形成“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系统修复”的治理闭环。
四是注重国际比较与规则对接,跟踪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规则动态,在坚持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吸收可借鉴经验,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与绿色发展。
前景——随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将更加注重体系化、精细化与协同性。
面向未来,生态环境法典相关研究需要在价值目标、制度结构与实施路径上形成更强的解释力与引领力;同时,通过持续的评注工作推动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责任落实闭环完善,将为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上海作为超大城市与科创高地,在城市精细化治理、绿色转型与法治建设方面具有实践样本意义,相关研究平台的落地也将为全国生态环境法治实践提供可参考的经验。
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上海政法学院生态环境法典评注中心的成立,既是对当前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实际需求的回应,也是高校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国家建设的具体体现。
展望未来,该中心应当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更加深入的研究、更加有效的转化,为推进生态环保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让法治之光照亮美丽中国建设的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