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社会关注;根据公开信息,这项目中标单价高达780元,而市场上同类产品单价不足200元,价差超过三倍。此"反常理"的采购现象背后,反映出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的深层问题。 问题的表象是价格虚高,但根本原因更值得深究。记者调查发现,这类现象并非个案。在随机抽取的全国20个护眼灯改造项目中,相同技术标准下中标单价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超过600元的占到八成。黑龙江省2023年审计报告也披露,省直部门776个商品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多支付财政资金超过115万元。这说明"高价中标"已成为招投标领域的普遍痛点。 从采购程序看,乡宁县项目履行了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必要环节,中标价格也经过了与同区域同期市场价格的比对。但这恰恰说明了问题的复杂性:程序完整不等于结果合理。业内专家指出——流程步步都全——结果却不合理,这是招标投标领域长期存在的矛盾。 价格虚高的原因是多上的。首先是预算设定不科学。一些项目市场询价时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导致设定的最高限价偏高。乡宁县项目最高限价为139万余元,分摊到每盏灯的单价约800元,这个预算基数本身就存在问题。其次是市场竞争不充分。部分地区招标市场混乱,"关系文化"侵蚀招投标领域,存在"倾向标""萝卜标"等现象,使得真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失效。 更值得警惕的是虚开价格现象。记者暗访发现,一些公司与采购方"合作"虚开价格,多出的部分能够返还。有销售人员坦言,走招标采购的话,价格可以灵活操作,需要写多少就可以开多少。为了规避监管,一些厂家为政府采购专门创建型号,添加特殊尾缀或备注,使价格透明度降低,为虚抬价格提供了空间。 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部分采购单位的成本意识不足。有的单位仍在思想上过"松日子",不主动进行成本控制,甚至为个别人员牟利留下空间。"花政府的钱不心疼"的心态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这是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重要原因。 从更深层看,这反映出政府采购制度设计中的薄弱环节。虽然"合理低价中标"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原则的约束力有限。预算约束被"减弱",市场竞争机制被"扭曲",监督制约机制被"绕过",最终导致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 对比其他地区的做法可以看出,200元左右的单价是业界公认的合理价格。苏州市2023年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为176元,重庆一家工程管理公司以160多元的单价中标类似项目,这些都说明低价中标是完全可行的。这些项目同样包含了安装、拆旧、教室恢复、交通运输等服务,企业仍能获得合理利润。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管齐下。一上要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科学设定最高限价,避免预算基数过高。另一方面要强化市场竞争,扩大参与企业范围,打破垄断格局。同时要加强价格监管,建立产品型号库,提高价格透明度,防止虚开价格现象。更重要的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虚报价格、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的威慑。 此外,还需要转变采购单位的观念。政府采购的本意是节约财政资金、提升使用效益,这应该成为所有采购人员的基本共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采购人员的责任意识,让成本控制成为采购工作的常态。
公共采购不应止步于"手续齐全",更要经得起比较和追问;校园护眼灯改造事关学生健康、财政效益和政府公信。只有通过透明价格、严格核算和充分竞争,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