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男子涉嫌合同诈骗被起诉,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找联系人于波

这回真的是闹大了,日照郭某海还有另外5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的事,2026年2月28日那天,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就把案子移交给日照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因为这次受害的人可不少,所以检察院决定用公告的方式告诉大家这次的诉讼程序,还有你们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找联系人于波。郭某海、史某这6个嫌疑人的案子啊,其实挺复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咱们作为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有不少权利呢。第一,你可以要求提供作证的条件和保密。你放心,检察院会给你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还会帮你保守秘密。要是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你就有权要求保密。第二,你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能委托一到两名律师或者你单位推荐的人当代理人。监护人、亲友也能帮你代理。第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获得翻译也是你的权利。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都可以找检察院提供翻译帮忙。 第四点很重要,如果你觉得检察人员有回避事由的话有权要求他们回避。驳回申请后你还能复议一次呢。 第五点呢就是要求告知鉴定意见和申请补充或者重新鉴定了。 第六点控告权也很关键,办案人员要是侵犯了你的权利或者有人身侮辱行为还有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话你都能提出控告。 第七点是请求保护安全的权利了。 第八点就是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了。 第九点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成年被害人还有些特别的保护措施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咱们也有义务要尽到啊: 第一作证是义务; 第二如实提供证据陈述也是义务; 第三要在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 最后还有接受检查也是咱们的义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