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十不准”规章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问题——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学生健康和家庭利益,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校园餐”覆盖面不断扩大,但一些地区仍暴露出责任边界不清、采购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个别环节流于形式等问题。一旦发生食源性事件,不仅危及学生健康,也会削弱教育系统公信力,影响校园秩序。 原因——从实践看,风险主要集中三类薄弱环节:其一,制度落实存在“上紧下松”。一些学校制度文件齐全,但在许可证管理、进货查验、凭证留存、陪餐安排各上执行不一致,导致过程管控出现空白。其二,供应链与加工环节专业能力不足。食材来源渠道多样,若供应商准入、集中采购、验收联检等机制不完善,容易出现票证不全、质量把关不到位等隐患;同时,一线人员流动较大,培训考核跟不上时,生熟混放、工具混用、消毒不到位等操作风险上升。其三,对公益属性与风险边界认识不清。个别地方承包经营、风险食品管控、事故报告等上存侥幸心理,容易触碰管理底线。 影响——此次印发的“十必须”“十不准”,以清单化方式把责任压到岗位、把措施落到环节,推动从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到应急处置形成闭环。对学校而言,有助于把食堂管理从“凭经验”转向“按标准”,推动许可合规、采购可追溯、操作可检查、责任可倒查。对家长和社会而言,陪餐要求更明确、事故处置更规范,有利于提升透明度和信任度。对行业而言,集中采购、供应商评价退出等机制将促使供给更规范,倒逼涉及的企业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对策——文件围绕关键环节提出系统要求,形成“必须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双向约束。 一是把合规经营作为前置条件。明确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经营,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为监管提供明确抓手。 二是突出校园餐公益属性。强调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明确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防止逐利挤压安全投入。 三是压实责任链条。要求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实现有人负责、过程可控、责任可追。 四是强化人员管理与能力建设。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每年体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考核并留存记录;“十不准”更划出红线,如未穿戴清洁工装口罩、未洗手即加工、生熟混放、个人物品与食品餐具混放等一律禁止,直指一线高发风险点。 五是以采购与查验筑牢源头关。提出大宗食材通过公开招标、集中定点等方式采购,建立供应商准入与评价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调“双人或多人联检”,并保存票证凭证,严禁接收票证不全、感官异常或腐败变质食材,提升可追溯、可核查水平。 六是明确高风险食品“禁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提出不得制售冷荤、生食、冷加工糕点等要求,并禁止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体现按风险分类管控的思路。 七是细化餐具清洗消毒与废弃物处置。要求餐饮具及时清洗消毒并规范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同时明确餐厨废弃物处置不得违规,降低二次污染和衍生风险。 八是让陪餐与应急处置更具约束力。要求陪餐制度不走形式、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同餐,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家长陪餐;对事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处置强调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严禁瞒报谎报缓报,并配合调查,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前景——随着“十必须”“十不准”落地,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将更强调过程监管与责任追究并重。下一步效果关键在执行:一上,应将清单要求细化为岗位流程、检查表和台账,并对承包经营、供应链、验收联检等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抽查和飞行检查;另一方面,推动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完善家校协同监督,形成“制度约束+专业管理+公众监督”的治理合力。随着标准化水平提升、追溯体系完善、应急响应更及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有望进一步降低,“校园餐”保障将从“吃得上”向“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持续推进。

从“吃得饱”到“吃得好”,校园食品安全牵动千家万户。此次“双十”规定既补齐制度短板,也针对突出问题给出更明确的操作边界。让每一份学生餐都有多重保障、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依,才能真正守住关乎下一代健康的底线。接下来,还需通过常态化飞行检查、智慧食堂等手段,把纸面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验证的日常管理,持续提升“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