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警只用了4个小时,就把“2·18”的逃逸案破了。这事儿得从01点清晨说起,中坝路稻田汇那边出事了。2月18日早上8点32分,84岁的李某被一辆轿车撞飞了几米远,头盔滚在了地上,路面全是血。肇事司机不仅没停,还猛踩油门跑了。 8点34分,周围的人赶紧打110和120。民警宋波和韦波带着急救人员马上赶到现场,结果发现现场就剩几片银色的碎片,监控也拍不到,也没人看见,交警初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 接着云岩区交警大队立马启动了预案,成立了三组人一起干活。现场组用灰粉画好碎片位置,视频组以出事点为中心往外扩了5公里找监控。追车组锁定了贵AD****9的车牌,沿着中坝路、黔灵山路和黔春立交一路查。 到了10点50分,医院传来了坏消息:李某伤太重没抢救过来。支队赶紧成立了专案组,春节假期也不停,全力破案安抚家属。 到了03点,他们用大数据查了一下,发现嫌疑车三次经过案发路段,时间跟撞车声对上了。卡口比对显示驾驶人和车主是一个叫朱某的人,联系他的时候他还说早上开车出门了,但是不记得撞到人没。 11点50分,民警在黔春立交桥下的山坡找到了那辆车,挡风玻璃的裂缝跟现场碎片是一样的。朱某30岁,有C1D驾照,他承认自己肇事逃逸了,血检和毒检都没问题。从报警到抓住他只用了不到4小时。 关于法律责任这块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说得很清楚:撞人逃逸但没构成犯罪的话,要罚200到2000元钱,还可能拘留15天以下;驾照一次性扣12分。 要是构成犯罪就更严重了——吊销驾照一辈子都不能考;《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肇事逃逸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因为逃逸导致人死了,最高能判七年以上。 最后交警提醒大家一定要记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说的黄金三步:停车开双闪放三角牌、先救人再报警、保护现场。过路的行人也得帮忙——打120和110提供线索。 现在朱某已经被抓起来了,案子还在办;死者的善后工作也在进行中。 交警说肇事逃逸看上去只是一念之差其实是一步错步步错。只有停车报警救助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