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安严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起典型案例被通报处罚

近期,郑州市公安机关联合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连续查处多起违反禁放规定的案件;1月13日至20日期间,金水分局在农业路、红专路等主干道及居民小区查获4起违法行为。涉事人员杨某某、潘某某等因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罚款;另一名张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这些案例显示,仍有少数市民对禁放政策不够重视,也体现出执法部门从严查处的态度。郑州自2016年起实施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主要出于城市安全治理与环境保护需要。数据显示,禁放前春节期间因燃放引发的火灾事故占比超过三成,PM2.5浓度峰值可达日常值的5倍以上。此次集中执法的金水区为核心城区——人口密度高、高层建筑集中——违规燃放更易引发次生风险。警方通报强调,涉案人员多为明知禁令仍抱有侥幸心理,其中地下室储存烟花的行为还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所规定的“非法处置危险物质”。

烟花爆竹带来的“热闹”,不能以公共安全为代价;对郑州而言,全域禁放既是明确的治理底线,也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选择。只有坚持依法严管、部门协同与公众参与并重,让违规行为依法受罚、让举报线索及时核查,才能把隐患化解在早、处置在小,共同维护城市的安宁、秩序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