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四例中,那些站在权力边缘的人,常常因为一种“不敢”哲学而活。周王室虽然土地不如曹滕,人口不及邾莒,可它硬是凭着名分坐了数百年的宗主。司马光说,名分就是一块天子招牌,看起来薄得像蝉翼,却让晋楚齐秦这四个强国谁都不敢乱来。 季氏掌控鲁国大权的时候,驱走昭公,赶走哀公,权势滔天。可胡三省说得明白,他们永远向北面鞠躬行礼,不敢篡位。白公胜把楚惠王绑到祭坛上准备自立,石乞让他放火杀人,他却因为怕惹上弑君的恶名停了手。叶公带着勤王的军队来了,白公自缢身亡。 田常杀了齐简公后马上拥立简公的弟弟吕骜当平公,还给平公还政、还地。智伯向韩赵魏索要土地,赵襄子不给,他就联合韩魏夹攻赵国。结果晋阳被水淹了,智伯被赵家人射死在城里。司马光觉得智伯死得惨,是因为他的才能超过了德行。 这种“名分”之所以吓人,是因为一旦有人打破规矩,天下人就会一起诛杀他。春秋时期没有宪法,可大家都认同这个规矩:谁要是僭越名分挑战天子,就会被所有人针对。司马光把人才分了四类:圣人德才兼备,君子德小才大,愚人德才都没,小人才大德小。 他觉得用起人来得谨慎点:“与其得小人,不如得愚人。” 因为小人的才能越大坏事做得越多。历史证明这条铁律:小狗咬人容易制服,猛虎伤人就难办了。组织里如果只靠创始人的个人魅力和制度漏洞做大了以后碰到底线问题也会垮掉。 国家层面上的名分就是宪法秩序。司法腐败案件中那些能力强的人往往危害更大。你得想一想自己的团队靠什么隐形规矩在运转?靠制度文化还是个人品牌?当权力失控的时候靠什么挡住那一步“弑王”?靠流程监督还是自我敬畏? 如果必须二选一的话你会把德行放在才能前面吗?春秋四例用血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权力面前“不敢”比“不怕”更宝贵;想让组织长久地活着就得把名分和德才摆在战略速度前面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