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建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体系 公开征求意见截至3月14日

集贸市场作为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场景,计量诚信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

长期以来,集贸市场在计量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既损害消费者利益,也制约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对现行法律法规中集贸市场计量管理要求的系统细化和补充,标志着我国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该规范的核心创新在于构建了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由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创新引领等五个一级指标和二十个二级指标组成,涵盖了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全链条。

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计量器具检定,到交易行为、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形成了全方位的评估框架。

这种量化可操作的指标设计,使得评价工作既有明确的标准依据,又便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实施。

在评价流程和管理机制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

评价工作包括申请提交、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器具抽检及结果复核等环节,形成了闭环管理模式。

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规范允许根据需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社会代表参与监督,这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评价结果根据综合得分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为后续的差异化监管提供了量化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特别强调了评价工作的性质定位。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指出,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是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而开展的行政管理活动,而非评比达标、创建示范等考核评优项目。

这一表述体现了监管部门的理性态度,避免了评价工作演变为行政负担,切实为基层和市场减负。

同时,规范要求评价工作应注重实效、简化流程,不得干扰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这为评价工作的科学开展设定了明确的边界。

从市场监管的创新角度看,这一规范的出台体现了从传统的行政处罚向信用监管转变的发展趋势。

通过建立诚信计量评价体系,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自觉践行诚信计量承诺,有利于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这种机制既能够激励市场主体的诚信行为,也能够对失信行为形成有效约束,从而营造公平、透明、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3月14日。

监管部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规范内容,尽快出台实施。

这一开放式的征求意见过程,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各方提供了参与规范制定的机会,有利于使最终出台的规范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

诚信计量看似“一把秤”,背后连着的是民生温度与市场秩序。

以规范化评价推动责任落实、以分级分类监管提高治理效能,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放心消费环境的基础工程。

随着制度落地见效,集贸市场的“公平秤”将更稳、更准,也将为公众提供更可依赖的日常消费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