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上旬,贵州毕节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对王某、毛某二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这是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当地办理的首起此类案件,标志着无人机"黑飞"行为正式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
执法部门调查发现,两名当事人操控无人机飞行时,既未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也未依法申请飞行空域,且飞行高度和范围均超出法定限制。
根据新法规定,此类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公安机关在执法中特别强调,无人机早已脱离"玩具"范畴,属于需要依法管理的航空器。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不同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有明确的高度限制,其中微型无人机不得超过50米,轻型和小型无人机不得超过120米。
若在管制空域飞行,操作者必须完成实名登记、信息报送、保险投保、取得操控资质、提交飞行申请、获得起飞确认等六项程序。
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至2万元罚款。
几乎在同一时期,威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无人机追拍候鸟事件引起检察机关高度关注。
保护区内栖息的黑颈鹤等珍稀候鸟,因摄影爱好者使用无人机近距离追拍而频繁惊飞,对鸟类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威宁自治县检察院邀请林业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专家指出,无人机对鸟类的危害具有多重性:一是直接碰撞可能导致伤亡,二是惊扰行为迫使鸟类频繁起飞消耗大量能量,三是长期应激状态影响种群繁衍。
对于越冬候鸟而言,能量储备极为有限,反复惊飞可能直接威胁其生存。
1月13日,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两级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保护区管理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及摄影协会代表参会。
会议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贵州省相关地方法规,明确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展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与会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科学划定禁飞区与限飞区,加强日常巡护执法力度,同时强化面向公众的法律宣传和生态教育。
检察机关在会上明确表态,以损害野生动物为代价获取的摄影作品,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社会伦理。
事实上,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在无人机治理领域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
此前召开的专题听证会梳理出当地无人机使用中存在的六大类突出问题,包括培训资质缺失、违规飞行频发、农业应用不规范等。
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听证-磋商-监督"全流程公益诉讼模式,推动建立"过渡推进、梯度规范"的治理路径,既为市场主体留出合理适应期,又明确划定安全监管底线。
检察机关负责人强调,开展公益诉讼并非限制新兴产业发展,而是通过法治手段为行业健康发展清除障碍。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踪监督整改、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等方式,推动构建政府主导、检察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
从全国范围看,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
无人机在农业植保、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影视航拍等领域应用广泛,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但与此同时,安全隐患和监管空白日益凸显。
此次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无人机违规飞行明确列为处罚对象,填补了法律空白,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依据。
业内专家认为,贵州在无人机监管方面的实践具有示范意义。
通过执法部门严格查处违规行为,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治理链条,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天空是公共资源,更是生态屏障。
从处罚“黑飞”到保护候鸟,法治正在为无人机飞行划出清晰的安全线与生态线。
唯有守法飞行、敬畏自然,才能让低空经济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新翅膀”,让这片天空成为安全、有序、充满活力的共享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