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萌娃、亲子为主题的儿童类微短剧在短视频平台快速增长,但创作质量良莠不齐。
部分作品为追求流量和关注度,将成人世界的复杂关系、扭曲价值观念强行植入儿童题材,严重偏离了儿童内容创作的基本规律和社会责任。
当前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乱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内容成人化倾向突出。
部分作品充斥着商业谈判、家族继承等权谋算计情节,甚至出现霸道总裁式的低俗桥段。
更有作品让未成年演员出演严重违背伦理的角色,某部短剧竟让11岁女童饰演替嫁新娘,剧情涉及7岁被迫嫁人、15岁生子等荒谬设定,虽在网友强烈抵制下迅速下架,但已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商业化炒作突出。
一些机构打着造星旗号,诱导家长为未成年子女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将儿童当作牟利工具。
三是价值导向偏差。
部分作品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不符合儿童特质的人物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等错误观念。
这些乱象的形成有着复杂原因。
从创作层面看,部分内容生产者受流量经济驱动,将成年人喜好的戏剧冲突、情感纠葛等元素机械移植到儿童题材中,忽视了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规律。
从监管层面看,微短剧作为新兴业态,传播速度快、形式灵活,给监管带来一定挑战。
从家长角度看,部分监护人缺乏正确的成长观、成才观,盲目追求让孩子成名,却忽视了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儿童类微短剧创作失范带来的危害不容低估。
儿童时期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无论是参与拍摄还是观看此类扭曲内容,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未成年人对世界的认知,扭曲其价值判断标准。
从参演儿童角度看,过早接触成人化内容,承受不适宜的角色压力,会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
从家庭层面看,盲目投入造星的家长不仅可能遭受经济损失,更会给孩子带来不应有的成长负担,影响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及时发布管理提示,明确了儿童类微短剧创作的禁止性规定。
提示要求,此类作品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扬以恶制恶等观念,演绎霸道总裁等成人化剧情;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等观念。
这些规定既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现有法律法规的细化落地,将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创作和审核标准,也是对当前乱象的精准纠偏,堵住了别有用心者钻空子、踩红线的可能。
从行业发展前景看,规范儿童类微短剧创作既是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网络视听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关平台应当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严把内容关口。
创作者应当树立正确的创作导向,深入了解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创作真正符合儿童特点、有益于儿童成长的优质作品。
监管部门应当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守护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既要警惕技术异化带来的风险,也要善用创新手段传播正能量。
当每个环节都能坚守底线、各尽其责,儿童内容创作才能真正成为滋润幼苗的甘泉,而非催熟作物的激素。
这既是对下一代负责,也是对文化传承的深远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