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罗女士应聘某食品公司的时候,意外收到HR发来的通知,说因为背调结果显示“黄灯”,无法进行下一步。经过沟通才知道,罗女士被标为“黄灯”的原因是她有过诉讼记录。 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增加和人才流动加速,入职背景调查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很多公司把背景调查纳入了招聘流程。用人单位有知情权,但如果求职者只是因为有过诉讼记录就被亮红灯或者黄灯,这就是泛化滥用了。 诉讼记录本身并不应该成为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理由,更不是污点。毕竟诉讼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被拒绝录用,等于剥夺了求职者维护权益的途径,让大家在就业和维权之间两难选择。 所以啊,入职背景调查不能随便乱来,得守住法律和公德底线。人社部门、司法机关应该规范这些行为,明确规定调查范围、程序还有怎么处罚违规行为,别让用人单位滥用权力。何勇认为,应该给求职者提供救济渠道,让他们在遇到问题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