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园区化趋势明显,社会危害持续外溢。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以来,以徐发启(又名徐老发)为首的犯罪集团,凭借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诈犯罪团伙合作,陆续修建并开设多个诈骗园区,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诈资金逾11亿元。
同时,该集团在武装庇护及管理控制涉诈人员过程中,伙同电诈犯罪团伙对不服从管理人员实施故意伤害,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并另有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
这一案件折射出跨境电诈由“单点作案”向“多环节分工、武装化控制、复合型犯罪”演变的现实风险。
原因:一是利益驱动与黑灰产业合流,推动犯罪规模化扩张。
电诈犯罪本质上以高额非法收益为牵引,围绕“引流、话术、技术支持、资金转移、看管控制”等环节形成链条,园区化运营降低了协作成本并扩大了作案能力。
二是境外部分地区治理薄弱与地缘因素交织,为犯罪提供滋生空间。
个别地区社会治理能力不足、武装势力盘踞、人员流动复杂,使犯罪分子更易借助地缘与社会关系形成“保护伞式”庇护。
三是信息技术与资金通道被滥用,增强了隐蔽性和跨境性。
网络通信、虚拟账号、跑分洗钱等手段,使犯罪活动在时间与空间上更易规避传统侦查,造成被害范围广、取证难度大、追赃挽损压力高。
四是暴力控制与人身伤害交织,使案件危害由“财产侵害”向“人身安全威胁”升级。
本案中出现致死致伤事实,说明犯罪集团为维系内部秩序和“产能”,不惜以暴力胁迫、非法拘禁式管理强化控制,社会危害显著加重。
影响:从个体层面看,电诈侵害群众财产安全,冲击家庭稳定与社会信任;暴力管控进一步引发人身安全隐患,甚至造成生命损失。
从社会治理层面看,跨境电诈与走私、贩毒等犯罪交织,易形成“多业态黑产集群”,加剧区域治安压力并破坏市场秩序。
从法治层面看,案件彰显依法严惩跨境犯罪、精准适用刑罚、打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与关键成员的导向,有助于强化震慑、推动源头治理与链条治理。
此次一审宣判中,法院依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判决,并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体现对重大涉诈犯罪“从严惩处、综合制裁”的司法立场。
对策:治理此类犯罪,需要在依法打击的基础上,形成“打、防、管、治”一体推进的综合格局。
其一,持续加大对跨境电诈链条的整体打击力度,聚焦园区建设运营者、武装庇护者、资金通道组织者等关键环节,强化追赃挽损与财产刑适用,压缩犯罪收益空间。
其二,完善跨境执法合作与情报协作机制,推动对犯罪窝点、犯罪团伙、重点人员的联合打击与快速处置,提升对境外犯罪的精准发现与打击效率。
其三,强化金融与通信领域风险治理,压实平台和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对异常开户、异常交易、涉诈号码与网络账号的识别拦截能力,切断“引流—转账—洗钱”的关键通道。
其四,做实全民反诈宣传与受害人保护机制,针对高发诈骗类型开展分层分类提示,健全快速止付、紧急冻结、资金返还等协同流程,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与处置效率。
其五,对涉诈人员被强迫参与犯罪的情形,依法区分处理、加强救助,推动源头性预防与社会支持,减少被诱骗、被胁迫人员的再陷入风险。
前景:从案件处理看,依法公开宣判、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旁听,体现司法公开与程序正义要求,也释放出持续高压打击跨境电诈犯罪的明确信号。
可以预见,随着跨境电诈治理向纵深推进,打击重点将更加突出“园区化组织者”“暴力控制者”“资金洗钱者”等关键角色,并强化对涉诈资产的追缴和对相关黑灰产业的系统整治。
同时,犯罪形态可能在技术手段与组织方式上继续变异升级,治理工作需要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升协同能力与科技支撑水平,推动形成更具韧性的综合治理体系。
这起案件的判决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广大受害者的一种正义回应。
它深刻警示我们,任何形式的犯罪活动,无论规模多大、手段多隐蔽、逃亡地点多遥远,都终将被法律制裁。
同时,这也提醒全社会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电信诈骗的警惕。
我国司法机关将继续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跨境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