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矛盾纠纷类型更加多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物业服务、人身损害等纠纷在城乡社区较为常见。一些纠纷因事实认定分歧、情绪对立或履行保障不足,容易反复、升级,甚至进入诉讼程序。如何在“最前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基层治理需要回应的现实课题。
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周宁法院此次多部门联动培训人民调解员的做法,说明了司法机关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诉调对接的务实举措。通过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解纷能力,有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让群众在家门口获得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这既是对“枫桥经验”的深化实践,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值得持续完善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