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保障体系存明显“空白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起案例引发关注;一名外卖配送员在夏季高温作业中不幸离世,医院诊断为疑似热射病所致。但平台企业为其投保的意外险将热射病明确排除在外,家属最终未获赔偿。 此案例由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胡东方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他指出,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长期在高温、高强度环境下作业,容易发生职业性中暑甚至热射病,但热射病能否依法认定为工伤,在实践中仍有较大争议,涉及的标准也不够清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揽投员赵明枝代表则结合日常工作,谈到这一群体面临的多重职业风险。她表示,部分网约车司机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快递员、外卖员频繁搬运重物,长期积累容易造成慢性肌肉骨骼损伤。同时,平台算法的高强度调度也带来持续的精神压力。“他们被困在系统里,身体和心理都在承压,但现行保障制度对此几乎没有回应。”赵明枝代表说。 二、原因:制度设计滞后于就业形态变化 从制度层面看,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职业伤害保障体系的设计,尚未跟上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 传统工伤认定以劳动关系为前提,而平台经济下大量灵活就业者与平台之间往往缺少标准劳动合同关系,导致在法律适用上难以纳入工伤保险体系。 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扩展至12大类135种,新纳入职业性腕管综合征、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病种,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认定范围仍主要限定在制造业工人,并未覆盖外卖、快递等平台从业者。也就是说,目录虽有更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风险仍处在保障边缘。 三、影响:权益受损风险持续积累 保障缺位的后果正在显现。一旦发生职业伤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常面临举证难、认定难、赔偿落空等问题,家庭因此陷入困境的情况并不少见。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庞大,覆盖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网络主播等群体,总量已达数千万人。其职业伤害保障既关系个体权益,也关乎社会公平与劳动力市场的稳定运行。若长期缺乏有效制度支撑,不利于新就业形态的持续发展。 四、对策:代表委员多维度建言 围绕上述问题,与会代表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 在扩大职业病覆盖范围上,赵明枝代表建议,研究制定面向新就业形态的职业相关疾病分类目录,将长期平台工作导致的慢性肌肉骨骼疾病等职业关联病纳入保障,并将平台算法记录的累计工作时长、作业强度作为认定依据。 完善认定标准上,胡东方代表建议,明确热射病等高发风险的工伤认定标准,现有试点基础上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扩面。他还提出,可探索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鉴定委员会,并从职业伤害保障基金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健康监测、风险预防培训及工伤康复服务。 在压实平台企业责任上,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委员在相关建议中指出,应从立法层面明确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强制投保职业伤害保险的法律依据,使保障水平更接近工伤保险标准,避免企业以灵活用工为由规避应承担的责任。 五、前景:政策信号积极,落地仍需合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发出积极信号,表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已进入政策议程,相关制度建设正在推进。 但从试点扩围到全面落地,仍需要在立法完善、标准细化和多方协同上持续用力。如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保持平台经济活力之间取得平衡,仍是政策设计的重要课题。
新就业形态拓展了就业空间,也带来新的治理课题;补齐工伤认定“空白区”,不只是增加条目,更要用规则更新回应劳动方式变化,以责任清晰推动风险共担,以服务完善守住民生底线。随着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逐步健全,更稳定的预期与更有力的保护,将为劳动者安心工作、行业规范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