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治安违法呈现新特点,社会对“能不能管、如何管”高度关注。近年来,个别未成年人借年龄之便实施殴打、侮辱、威胁等行为,侵害同学人身权益,给受害者及其家庭留下长期的心理压力与安全阴影,也扰乱校园秩序、削弱公众安全感。司法机关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人数仍处高位并呈波动上升,低龄化、暴力化、网络化特征交织。校园欺凌从线下延伸到线上后更隐蔽,取证更难,影响也更持久。社会舆论希望通过更清晰的制度边界,纠正“未成年人违法就无法追责”的误解,形成必要震慑。 原因——行为成因往往多重叠加,单靠“重罚”难以根治。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或欺凌,往往不只是一次冲动,背后常见家庭监护缺位、情绪管理与法治教育不足、同伴压力以及网络暴力文化影响等因素。一些家庭管教方式简单粗暴或长期缺少陪伴,导致规则意识淡薄、同理心不足。部分学校欺凌识别、风险评估、报告处置与干预矫治上机制不完善,出现“不愿报、不会管、不敢管”的情况,客观上让“小摩擦”不断升级。此外,社会环境中对暴力内容的猎奇传播、网络围观带来的情绪推波助澜,也容易诱发模仿与跟风,放大对立情绪。 影响——修订强化惩戒力度与规则预期,有助于校内外形成“可预见的法律后果”。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未成年人治安违法处置作出更明确安排:对14至16周岁人员不再“一律不执行拘留”,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依法执行;对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等情形,依法执行拘留;对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依法执行拘留。近期多地公安机关依法对不满18周岁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决定,传递出清晰信号:未成年人不是违法“免责牌”,触碰底线就要承担后果。对潜在施暴者而言,规则更明确、成本更可感,有利于遏制“试探底线”;对受害者而言,维权路径更清楚,有助于增强求助信心、减少沉默;对学校和家庭而言,也提供了更可操作的处置框架,推动从“和稀泥”转向依法依规处理。 对策——惩戒要“有力”更要“有度”,与教育矫治、源头预防形成闭环。制度完善不等于一味加码。面对社会上关于下调年龄、加重处罚的情绪化诉求,仍应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避免治理走向简单化。更可行的路径,是在依法惩戒的同时把关口前移、把责任压实。新法明确学校在严重校园欺凌或侵害未成年学生案件中的报告处置义务:学校明知发生严重事件却未按规定报告处置的,将被责令改正,对应的责任人员依法受处分。此规定针对“瞒报、迟报、不报”等问题,有利于推动学校建立常态化预警机制,完善班主任与心理教师协同,畅通匿名求助渠道,健全家校社联动流程,形成“事前发现—事中干预—事后修复”的闭环。同时,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健康服务、法治副校长与社区矫治资源也需加强衔接,让惩戒与帮教相互支撑:既让违法者知敬畏、守底线,也为其回归正常学习生活提供可行的矫治路径。 前景——以规则立边界,以协同除土壤,校园治理将更强调系统施策与长效机制。随着法律条款落地、执法司法尺度逐步清晰,公众对未成年人治安违法的处置预期将更稳定,“该管必管、该报必报、该治必治”的导向会更明确。下一步关键在提升基层执行力与专业化水平:一是更细化校园欺凌识别标准、证据留存规范和处置流程,减少“同案不同处”;二是加强对学校相关责任人员的法治培训与危机干预能力建设,避免简单处理激化矛盾;三是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将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帮扶纳入常态供给;四是依法治理网络平台煽动暴力、传播欺凌视频等行为,降低网络放大效应。只有多部门协同、持续投入,才能从源头压缩暴力滋生空间。
法律修订很必要,但法律本身并非万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既需要明确规则,也离不开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发力。目标不仅是让违法者承担后果,更要减少滋生暴力的土壤。在守住法治底线的同时,完善预防、教育与救助体系,才能更有效守护校园安全,让每个未成年人在更健康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