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的细致指导下,专门召集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内蒙古和宁夏这6个地方的农业农村部门,一起商讨了具体的合作方案。大家一起商量后,就签了个叫《陕甘宁新青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合作协议》的东西。这事儿是党中央、国务院还有农业农村部都很看重的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 签了这个协议以后,主要就是要把大家的力量合在一起。具体讲有三个大方面:第一是让各个省之间更好地合作;第二是建立了一套违法线索互相移交并盯着处理的制度;第三是弄了个定期开会的工作机制。对于那些跨省区的重大案子,就定好由事发地的市县级部门带头去查,还得逐级往上报。平时得盯着那些跨区域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守好黄河边上的渔业资源。 到了黄河那边的水域,大家还要一起去巡逻。要是碰上突然的事,就要在1个小时内通报消息,2个小时内开始一起处理。遇到那些特别难办的事,也得一起商量着解决。 每个省得把自己收到的线索及时查清楚并反馈回去,还得管好账本。只要把这些都落实好了,跨省线索就能有个闭环处理。 这协议一签,就说明6个省区的农业执法真的开始干活了。接下来大家伙儿就按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干事儿。大家要围绕协议内容实际地去办案子,把经验总结出来,定期看看合作到底怎么样。 以后还可以组织跨省的执法培训和实训,一起把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搞得更实在、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