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28日消息,赵建华记者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一起发布了一份公告,把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税费征管事情都说明白了。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位负责人提到,现在破产案件变多,管起来也有点复杂。他们的目标就是让大家都明白这事儿该咋办,提高确定性,把办事儿的路子弄得更顺溜,保住老百姓的权益还有国家的税钱。 《公告》里把税费分成了好几类,清楚告诉你税款和社保费得分开报,滞纳金、利息按普通债处理,罚款也有规定。这样一来,不管什么税债都有了准头。那位负责人说,以前有些案子法律关系太乱,税的性质不清就容易卡住。这次规定一出,解决了以前的争议,还帮企业减负、盘活资源。 《公告》还特别说明了,处置财产产生的税是破产费用,继续营业产生的税是共益债务,随时拿财产去还。这就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大难题。要是公司重整或者和解了,没还的滞纳金、罚款也不影响信用修复啥的,让困难公司能轻装上阵。 《公告》还给企业和管理人指了条明路,资产怎么处置、发票额度怎么调、信息怎么查都写清楚了。管理人查清公司的情况容易了,处置资产也更方便。要是公司真的宣告破产了,凭法院裁定书就能直接去税务机关办注销,把退出这最后一步给打通了。 这次规定还明确说,税务机关要依法解除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这样既保证了财产分配公平又解决了多头跑路的麻烦。在保住国家利益的同时,也把企业破产的路给铺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