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小百货店爆炸12条人命没了

最近闹了个大事,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的一个小百货店发生了爆炸,导致12条人命没了。2月18日14时24分,这家店里突然传来巨响,火光冲天,玻璃乱溅,店里的烟花爆竹一下子炸了。15分钟后火是灭了,可那12个人再也没出来,包括7个大人和5个孩子,最小的孩子还穿着新棉袄呢。 查下来发现,这家店根本没什么合法资质,长期非法囤货和销售烟花爆竹。为了省钱又逃避监管,店主把烟花爆竹都堆在柜台底下、卧室里甚至纸箱里。春节前后需求大,他一次就进货上百件,超过了零售点最大储存量30箱的限制。结果另一批顾客刚走,火星溅到了纸屑上,就变成了大火球。 这次爆炸让人们看到了血色代价和法律红线。根据《民法典》第1239条规定,使用高度危险物的人造成损害就要先担责,除非能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所以就算顾客点炮失误,店主如果没尽到提醒义务也要负责赔偿。而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故意放火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严重的可能判死刑。 宜城市警方也划出了三条硬杠杠: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否则就要处罚;严禁超量、超范围、超地点存放;居民住宅、楼道等地方都不准违规存放。另外销售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还得保证质量和位置醒目。还有就是警方会开展全覆盖巡查整治工作,市民发现非法储存线索可以直接报警举报。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下安全意识。春节可以没烟花但不能没安全。选购烟花爆竹要认准正规专营店,拒绝路边摊;点燃后至少远离50米并专人看护;发现异常及时报警。这样才能让每次升空都是欢笑而不是噩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