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讨债”团伙十年坐大终被连根拔除 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公开宣判

问题——以“讨债”为名行侵害之实,扰乱基层社会治理秩序;法院审理认定,汪航等人长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方式介入债务纠纷及对应的活动,逐步演变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其行为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多项违法犯罪,并多次扰乱公共秩序,既直接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也冲击市场交易秩序和营商环境,影响基层社会稳定。此类案件反映出,少数不法分子借民间借贷、经济纠纷等“灰色地带”牟利,并以暴力手段形成非法控制。 原因——逐利驱动叠加“软暴力”隐蔽性,易诱发链条式违法犯罪。从案件发展看,团伙早期以“代人讨债”为切入,通过恐吓、围堵、滋扰等方式制造威慑,以较低成本获取非法收益;在利益驱动下,逐步吸纳人员、固化分工,甚至为他人违法活动“站台助威”,使违法行为由单点滋扰向多类型犯罪扩张。,“软暴力”常以“维权”“催收”名义出现,隐蔽性强、迷惑性大,部分受害人因恐惧报复不愿报案,客观上助长其“以势压人”的危害。案件也提示,对暴力催收、非法讨债若处置不及时,容易在局部形成示范效应,扰乱正常秩序,削弱法治权威。 影响——依法惩治形成震慑,推动社会秩序与营商环境同步修复。此次依法公开宣判,继续厘清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边界:成员人数通常在3人以上,相对固定并交叉结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表现为恣意妄为、欺压群众、扰乱秩序;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持续破坏并引发不良社会影响。量刑结果反映了对多罪并罚、主从犯区分、罚金适用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既彰显依法严惩,也通过公开审判回应社会关切,有助于提升公众安全感、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压缩暴力催收和“地下执法”的生存空间。 对策——以常态化机制压实治理责任,源头治理与依法打击并重。从治理角度看,打击处置是末端,更关键在于从源头减少非法“讨债”的土壤。一是完善债务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人民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减少“私力救济”冲动。二是加强对暴力催收、非法中介、涉高利放贷等领域的综合整治,强化行政监管与司法打击衔接,形成对组织化、职业化非法催收的联动治理。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完善证人保护与风险提示机制,减轻受害人顾虑,推动线索发现从“事后处置”转向“早发现、早干预”。四是加强法治宣传与信用约束,提升群众识别“软暴力”手段的能力,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用法”的共识。 前景——保持高压态势与制度供给并行,持续巩固基层平安建设成效。当前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阶段,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法严惩的同时,更要把办案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预计下一步相应机构将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域,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推动案件办理、线索核查、资产处置与社会治理合力推进。同时,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金融与借贷市场秩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压缩暴力催收和有组织违法犯罪滋生空间,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安全保障。

该案的依法审判再次表明,任何以“讨债”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都难逃追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司法机关以个案公正维护社会公正——既对违法犯罪形成震慑——也回应群众对安全与秩序的期待。随着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优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基础将深入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