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示阶段发现争议作品,取消资格明确规则刚性。
近日,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告称,县内“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在评审结束并公示获奖名单后,接到实名举报,指称获奖作品“在滇西行走,为贡山停留”存在借鉴他人创意、涉嫌抄袭等情形。
主办方随后开展核查,认定该表述与四川阿坝州曾开展的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入围作品“在世界行走,为阿坝停留”高度相似,触碰征集声明中“作品必须原创”“严守知识产权”等条款。
据此,主办方审议决定取消涉事作品获奖资格,以维护活动公平公正和参赛者合法权益。
原因——口号创作同质化与审核难度叠加,版权意识仍需强化。
文旅口号多以“行走”“停留”“遇见”“秘境”等高频词汇构成,易形成结构雷同与表达趋同;在短句创意领域,抄袭往往表现为“换地名不换句式”,从表面看似新作,实则高度依附既有表达。
与此同时,征集活动通常面向社会开放、投稿数量多、周期紧,主办方在初筛阶段更侧重传播性与朗朗上口,若缺少系统化比对工具与外部查重线索,可能难以及时发现跨地区、跨年份的“旧句新用”。
更重要的是,少数投稿者版权观念淡薄,对公共征集活动的原创要求认识不足,导致风险在公示或传播后才集中暴露。
影响——对地方形象传播与活动公信力形成考验,也提供纠偏窗口。
文旅口号承载城市气质与目的地品牌表达,一旦出现抄袭争议,容易削弱公众对地方文旅形象塑造的信任度,并使参与者对评审机制产生疑问。
对主办方而言,公示期被举报并经核查取消资格,短期内会带来舆论压力,但从结果看,及时回应、依据规则纠错,有助于释放“尊重原创、严肃评奖”的明确信号,避免问题在后续推广中扩大。
对更多地区的品牌征集活动而言,该案例也提示:公开征集不仅是“征集一句话”,更是一次社会治理与公共规则的实践,透明、可核查、可追责是基本要求。
对策——把好“制度关、流程关、技术关、责任关”,让原创保护可落地。
一是前置声明更清晰。
除强调原创外,可进一步细化“抄袭认定”“争议处理时限”“取消资格及追回奖励”等条款,明确法律责任与诚信约束。
二是评审流程更严谨。
在专家评审之外,引入多轮复核与交叉审查,尤其对入围及拟获奖作品进行“源头检索”,将公示前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工具与机制并用。
对口号、标识等文本类作品,可建立常用宣传语数据库与网络检索比对清单;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并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使社会监督成为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四是强化版权教育与诚信记录。
对投稿者加强知识产权提示,对恶意抄袭者依法依规追责,必要时纳入活动黑名单或信用约束,让“违规成本”高于“侥幸收益”。
前景——文旅品牌竞争进入“内容质量与治理能力”并重阶段。
当前各地文旅传播愈发重视故事表达与品牌辨识度,口号、视觉标识等创意产品更需要持续原创供给。
随着公众对版权意识提升、平台传播速度加快,任何“拿来主义”都可能迅速被识别并放大,倒逼主办方提升专业化治理水平。
可以预期,未来地方文旅形象建设将从“征集一次”向“长期运营”转型:更依赖系统的品牌策略、稳定的创意供给机制与透明的规则执行能力,通过规范程序和尊重原创,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路径。
这起看似普通的抄袭事件,折射出我国县域文旅发展从粗放走向精细的转型阵痛。
当"诗与远方"成为各地竞相追逐的目标时,唯有坚守原创底线、培育创新土壤,才能真正讲好独具特色的地方故事。
贡山县的这次"刮骨疗毒",或许能成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一个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