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宅基地边界不清、邻里关系紧张,往往是农村基层治理中最容易激化的矛盾。这次纠纷源于村民陆某某计划修建庭院保坎,施工涉及邻居陆某宅基地边界约30厘米的空间。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言语冲突频繁,矛盾成为影响村内和谐的风险点。处置不当可能导致邻里长期对立,甚至引发群体性争执,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原因——一方面,宅基地使用涉及历史因素、边界标识不清等现实问题,农户往往凭经验划界,翻建或扩建时容易引发"寸土必争"。另一方面,农村建设具有季节性和时效性,一旦动工情绪容易激化;加上双方信息不对称、法律认知不足,争议从"界线之争"演变为"面子之争"。此外,农村矛盾多发生在熟人社会,情理交织、关系复杂,单靠一方劝说难以形成共识,需要在事实查明和规则阐释上形成合力。 影响——宅基地纠纷看似小事,实则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产权秩序。矛盾长期悬而未决会消耗基层干部精力,损害邻里关系,影响村庄公共事务推进。随着乡村振兴推进,基础设施改善、农房改造、庭院经济发展等项目增加,土地空间利用更加紧张,类似纠纷的发生率随之上升。及时化解矛盾是维护农村发展环境的关键。 对策——在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洛香镇洛香村第一书记冯烨的牵头下,村"两委"干部参与,形成多方联动的调解机制。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把"边界"说清。调解组实地勘查、丈量核对,对照宅基地权属凭证核验归属,通过可视化、可核验的证据减少分歧,为协商奠定共同基础。 二是以法律为准绳,把"规则"讲明。调解人员用通俗方式向双方解释民法典对应的规定,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边界与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避免以情绪替代事实。 三是以情理为纽带,把"关系"理顺。调解过程中倾听双方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同步推进释法与情理疏导,引导换位思考,兼顾施工需求与邻里长期相处,逐步缩小分歧。 四是以协议为落点,让"结果"可执行。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以书面形式固化权利义务与边界安排,降低反复争议风险。 前景——从江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以此次纠纷化解为契机,更强化驻村帮扶与基层法治服务,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发挥桥梁作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处置机制,把司法服务和法治资源延伸到村寨一线。 面向未来,随着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土地利用更精细、权益诉求更多元,基层治理需要在源头预防上下功夫:健全宅基地权属资料管理与边界标识维护,推动"有据可查、按图可管";加强常态化普法与以案释法,提升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推动村规民约与法律规则有效衔接,形成"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风险不扩散"的治理格局,为乡村振兴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宅基地纠纷的化解不仅是一个案例的圆满结局,更是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通过驻村第一书记该创新举措,将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既维护了群众权益——也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做出了有益探索。这启示我们,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法治与人文的有机统一,需要司法机关与基层组织的紧密协作,才能真正筑牢乡村和谐稳定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