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那天,若羌县公安局发了个通告,说有个车队从甘肃敦煌出发,没经批准就跑到了新疆若羌境内的野骆驼自然保护区,这事儿挺严重。到了7月29日,甘肃和新疆两边的警察联合说了一声,那个私自闯入的车队已经确认有4人遇难了。22号他们从敦煌出发,26号其中1辆车上的4个人就失联了。到了通报的这会儿,有3个人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剩下1个人还在失踪中,现在搜救队还在若羌和敦煌两边同时找着呢。 业内的人讲了,野骆驼保护区夏天特别热,地面温度能到70℃左右。看着沙子挺硬实其实脚一踩就陷进去了,人一陷进去脱水休克都很快。再加上地方大没人烟信号也不好,想走出来比进去还难多了。 看通报里写的情况,那个失联的车也没带卫星电话。和外面断了联系后,后勤补给线也断了。大家猜是不是没信号、没吃的、没救援方案这几个问题害死了人。 其实这事儿警方早就盯上了。7月28日的时候若羌县公安局就发过通报说那个车队未经批准擅自穿越保护区。26号失联后他们就赶紧找医疗和应急部门一起搜救。 2017年以来保护区管理局发了不少通知说不能随便进去,但还是有人不信邪非要去。 记者联系了若羌县的12345热线问了一下情况。那边说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归管理局管着。外地的游客想进去必须提前申请获批才行。“我们欢迎大家来若羌旅游。”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但是没批准绝不能自己进去。”他们担心保护区里的野骆驼是濒危动物又胆小怕人,要是受到惊扰可能就永远都不回来了。 咱们再换个角度看看法律方面的问题。这4个人的遭遇算不算同队的队友或者是组织者有责任? 有个叫赵良善的律师在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工作。他说如果是那种大家凑一块儿自助出去玩、不图回报也不赚钱、大伙儿就是志趣相投各自负责风险的话,出事了大家互相不追究责任就行了。但要是有组织的、收钱带人去玩的情况,组织者就算是接了任务得把安全保障工作做好了;要是做不好出事了就得负侵权责任。 还有一个是擅自进入保护区怎么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里说得挺明白的:核心区不能让任何人进去;想进去做科研得提前申请批准。第三十四条规定擅自进去的人得让保护区管理机构批评教育一下,还能罚100到5000元的钱。“只要擅自进了这个门不管有没有出事管理机构都能罚款。”现实中大多是因为破坏环境或者伤人了才启动处罚程序的。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邢鑫律师也补充了一点内容:保护区其实是按功能分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这三个部分。核心区禁止任何人和单位进入;缓冲区只允许搞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搞教学实习、参观考察还有旅游之类的事儿。要是违反规定擅自闯进去了也是要罚款的;要是不听劝还非要闯进去那管理部门就可以依法严罚了。 这次的悲剧真是让人心里一紧:荒漠穿越哪是说走就走那么简单?赵良善律师提醒说管理部门得加强分区标识和看守力量;驴友们也得尊重禁令。只有政府、社会组织还有每一位游客一起守住那条红线才能不让更多的生命白白丢在无人区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