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月16日凌晨2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发生了一桩让人挺揪心的事儿。当时有个叫李先生的出租车司机,在某小区门口接了两个男的,身上酒味老大。车子一开起来,后座那哥们儿情绪失控了,直接给正在开车的李先生来了扇耳光、蒙眼、抱头这些狠招,旁边那哥们儿也拦不住。这下好了,车直接失控冲到了路边的隔离带上。好在老天爷帮忙,车就只是稍微坏了一点,李先生也没受什么重伤。李先生当时脑子清醒,赶紧把车门锁上给警察报了警。警察很快赶到把双方带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兴隆山派出所去调解。可是两家人在赔钱多少上谈崩了。李先生觉得对方罪太重,想让他们担点法律责任,可对方只肯掏点小钱。后来案子就移交给上级公安机关了。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的祝入壁律师分析说,这事儿不光是普通打人那么简单。 祝律师说,在路上动手打司机不让人开车,这性质比一般的打架恶劣多了。首先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更可怕的是这对公共安全是个巨大威胁。万一车开不好出了大事故,司机乘客还有路上其他人的命都可能没了。 所以那个打人的乘客有可能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就是指故意用危险手段去危害大家安全的行为。到底定不定这个罪还得看具体情况和警察怎么查。 这个事儿也让我们看到了出租车司机这一行有多危险。他们在车里干活有时候会遇到一些情绪不稳定或者喝多了的人,身体和职业安全都得有人盯着。 长春这事儿就像敲了个警钟:开车的时候谁敢动司机一下,就是对法律的挑战和对大家安全的漠视。这不能光当普通的纠纷看了。 我们希望公安机关能好好调查清楚把案子处理了。咱们也得加强教育让大家知道该怎么坐车坐车该怎么开车开车。 司机朋友们要是碰上这种事儿也别怂,就像李先生一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