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床住院”只为抬高索赔被依法剔除:最高法明确对失信扩损坚决不支持

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却因伤者的"挂床住院"行为而复杂化。

2022年7月,湖北公安县驾驶员李某驾车与行人赵某发生碰撞,赵某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明确:李某作为驾驶员未确保安全驾驶,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作为行人未行经人行横道,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李某车辆投保了保险,赵某住院期间费用应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清晰。

然而事态的发展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赵某在医院住了429天才办理出院,随后向李某和保险公司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在内总计30多万元的赔偿请求。

这一数额远超预期,引起了被告的警惕。

李某和保险公司认为赵某故意延长了住院时间以扩大损失,拒绝按此金额赔偿,双方因此陷入诉讼。

为查证赵某是否存在过度医疗和"挂床住院"行为,被告律师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

法院从医院调取了赵某住院期间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体温单、CT检查报告单、用药记录等完整病程记录。

经过仔细审查,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虽然赵某声称住院429天,但根据用药记录、体温单和医嘱查明,她实际只有58天进行了相应的用药记载,其余371天完全没有任何治疗记录。

这意味着赵某在医院"挂床"长达371天。

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袁敏指出,这种"挂床住院"现象违反了诚信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关键词是"合理费用"和"治疗和康复"。

对于"挂床"期间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这些都不是为了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经过核查计算,赵某"挂床"期间产生的不合理费用接近两万余元,这部分费用应由赵某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赵某赔偿共计19万余元,驳回了其他诉求。

该判决已生效并履行完毕。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

近年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为获得更多赔偿而"挂床住院"的现象屡次出现。

由于住院时间是认定被侵权人损失及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一些人企图通过延长住院时间来扩大损失、索要高额赔偿。

对此,人民法院态度明确:坚决不支持此类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院的态度反映了司法保护的底线:赔偿制度的目的是补偿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而非为其不诚信行为买单。

"挂床住院"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浪费了医疗资源,还扰乱了医疗秩序,最终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

司法机关通过调查取证、依法判决,有效遏制了这类行为,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这起案件判决不仅维护了个案正义,更释放出司法遏制制度性套利的明确信号。

当"躺赢"思维遭遇法律刚性,裁判文书上的每一个数据核减都在重申:法治文明的进步,既需要制度设计的精密校准,更离不开每个公民对诚信底线的共同守护。

在医疗资源全民共享的背景下,杜绝"病床上的算计"理应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