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的光芒更温暖地照亮乡村振兴的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将司法服务送到基层,把法庭开到了“家门口”。就在最近,他们的法官还把开庭地点搬到了榆树屯村。这里发生了一起和农机买卖有关的纠纷,原告老姜和被告老孙原本都是同村的邻居。事情是因为老姜跟老张签了买农机的合同,老孙自愿当担保人。后来老张突然去世了,剩下的钱还没还清。老姜多次找老孙要钱都没有结果,只能把老孙告上了法庭。昂昂溪区法院的法官们并没有就案件简单地判决,而是抓住了纠纷的核心。他们详细调查了担保合同是否有效,还有责任范围是多少。针对老孙对担保责任的误解,法官用大白话给他解释清楚了《民法典》里关于保证合同的规定,说明担保人到底该负什么责任。 法官还特意把法律条文变成了老百姓能听懂的话,把法律义务说得清清楚楚。在弄明白法律事实之后,法官又从邻里情分和诚信的角度出发,劝双方多体谅一下对方的难处。经过好几轮耐心地劝说调解,这场打了好几个月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老姜同意给老孙减轻一点还款压力,老孙也承诺会分期把钱还上。双方当场签了调解协议,矛盾算是彻底解决了。 让人觉得特别好的是庭审结束后,法官们没有马上离开。他们就地变成了“普法讲堂”,把案子里涉及到的担保法律知识和买卖东西的风险防范讲给村民们听。这种“判一个案子、教一片人”的做法让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起来。昂昂溪区法院也不是只有这一次这么做。为了更好地融入基层治理,他们在全区很多乡镇的综治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都设了巡回审判点。 针对农村里经常发生的土地承包、借钱、离婚还有邻里吵架这些事儿,法院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庭。单是2025年这一年,他们就通过巡回审判组织村民旁听庭审7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11场,让一千多号群众受了教育。这种“移动法庭”不仅让老百姓少跑路省钱了,也成了观察基层司法创新的好窗口。它打破了原来那种在大屋子里开庭的限制,让司法程序更接地气了。 通过公开审理和以案说法,它不知不觉地增强了村民的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从根上减少了矛盾的发生。很多村民都觉得现场旁听让自己明白了法律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后遇到事情更愿意坐下来好好商量或者依法解决。 从更深的层面看,巡回审判经常搞起来体现了法院从“坐办公室办案”变成“主动出去服务”的变化。这不仅是审判方式的创新,也是司法参与乡村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子。通过法治力量和乡情感恩的有机结合,法院在帮大家分清楚责任的时候,也在帮着培养好的村风和家风。 昂昂溪区法院的做法说明司法服务下沉不是简单地把场地换一下那么简单。它把法庭的庄严性和乡村的乡土味连在了一起,把一个案子的解决和大家的教育统一起来。既显示了法律的权威,又有了司法的温情。在法治中国建设往基层走的今天这种扎根田野、关心群众的做法正为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要是能一直优化这个机制、多维度宣传法治那一定会让法律的光芒更温暖地照亮乡村振兴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