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反诈执行存偏差与短板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组织集团化、手段跨境化等新特点,成为全球公共安全治理难题;我国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构建了群防群治体系,2025年公安机关侦破案件25.8万起,跨境押解7600余名犯罪嫌疑人,成效显著。然而,全国人大代表胡成中发现,基层执行环节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部分地区为规避责任或追求高目标,擅自加码防控措施,突破法律授权。例如,山东某银行将现金存取报备标准从5万元降至1万元,江西部分运营商要求外地用户额外提供无犯罪证明等材料。二是申诉纠错机制不畅,公民合法权益保障不足。 原因:权责失衡与制度缺位 胡成中分析,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基层单位将防控责任转嫁给群众,以“一刀切”方式规避自身风险,暴露出懒政思维。同时,法律对反诈工作的边界规定虽明确,但执行层面缺乏细化指引,导致自由裁量权滥用。此外,申诉渠道不畅通,群众维权成本高,深入放大了权益受损风险。 影响:损害公信力与治理效能 过度干预不仅侵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和通信自由,还加重了银行柜员、民警等一线人员负担,引发群众不满。长此以往,可能削弱公众对反诈政策支持,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对策:法治引领与技术赋能并重 针对这些问题,胡成中提出三项建议:一是强化法治引领,明确反诈工作的法律边界,禁止基层擅自加码;二是健全申诉机制,设立便捷的救济渠道,确保公民权利及时恢复;三是深化技术赋能,利用大数据提升精准防控水平,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干扰。 前景:构建科学化、人性化反诈体系 随着法律完善和技术进步,反诈工作有望从“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型。胡成中的建议若被采纳,将推动形成权责明晰、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实现防控效能与公民权益的平衡。
反诈工作的高质量开展,需要在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既要坚决打击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避免在反诈名义下的权力越界。胡成中代表提出的三项建议,为如何在新时代推进反诈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即坚持法治引领、完善机制、创新手段,这样才能实现防控效能与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推动反诈工作朝着更加规范、更加人性、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最终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