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文旅转型进入深水区,数字化供给仍需扩容提质 近年来,游客对沉浸式体验、便捷化服务、个性化消费的需求持续上升,文旅行业数字化转型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企业仍面临投入成本高、技术迭代快、应用落地难等现实问题,智慧景区建设、数字内容开发、跨场景运营等环节需要更稳定的政策预期和可量化的激励机制,以推动从单点应用走向系统升级。
二、原因:以制度化奖励降低创新门槛,形成可复制的示范效应 厦门市以《厦门市数字文旅项目奖励实施细则》为抓手,通过资金奖励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应用、产品创新和场景落地。
3月18日,厦门市科技局副局长钟海林在市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解读称,推出细则旨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培育文旅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推动文旅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数字文旅经济,服务厦门打造国际知名滨海旅游目的地。
三、影响:四类项目纳入支持范围,重奖“高能级”与“首创性” 细则设置四类奖励项目,并对首次获评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政策,突出“首创突破、示范引领”的导向。
——在智慧景区方面,对首次获评五钻级智慧景区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获评四钻级给予15万元奖励,鼓励景区在智慧导览、客流管理、服务触达、应急保障等方面形成体系化能力。
——在数字文旅应用场景方面,对首次获评国家级数字文旅优秀应用场景项目最高奖励1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奖励5万元,推动数字技术与文化资源、旅游消费、城市空间深度融合,培育可推广的“样板间”。
——在智慧广电方面,将智慧广电项目纳入奖励范围,对获评省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
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精准激励,引导行业与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项目落地,为市民提供更具交互性与便利性的广电服务新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在文旅科技创新平台方面,突出对高能级平台的“强支撑”作用:对首次获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以及文化和旅游厅文旅科技创新重点平台等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此举意在以平台集聚人才、技术和产业资源,增强成果转化与产业孵化能力,提升城市文旅科技创新能级。
四、对策:完善申报组织与政策衔接,确保红利精准直达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文旅部门正起草申报通知,申报时间、方式等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细则明确将通过规范程序推进项目申报、审核与兑现,强化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导向,避免“重申报、轻落地”。
同时,为增强政策连续性,细则提出政策衔接安排:2025年1月1日至细则发布之日期间,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奖励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及时享受政策支持。
在实施周期方面,细则明确自2025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5月31日。
业内人士认为,较长的有效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便于企业围绕产品研发、系统建设、运营迭代制定中长期计划,形成“投入—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五、前景:以数字文旅为抓手,带动城市服务能力与产业结构双升级 从更大视角看,数字文旅不仅是景区和企业的技术升级,也是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能力的延伸。
随着5G、云计算、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技术持续成熟,文旅场景正在成为新技术应用的重要试验田。
厦门通过“奖励+场景+平台”的组合政策,既支持企业面向市场创新,也强调公共服务与示范平台建设,有望在提升游客体验的同时,带动内容制作、软件信息、设备制造、运营服务等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下一步,随着申报工作启动与示范项目落地,政策效应将更多体现在可复制的产品体系和可持续的运营模式上。
如何推动数据共享、标准统一与安全合规,如何把“流量”转化为“留量”和“质量”,将成为数字文旅从试点走向规模化的关键。
厦门此次以政策创新撬动产业变革的实践,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样本。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激发市场活力,平衡短期激励与长效发展,仍是各地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
这座滨海之城的先行先试,或将为全国文旅产业转型贡献更多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