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完善容量电价机制: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将探索按能力定价、清单化管理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力系统对调峰调频能力的需求日益迫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这标志着我国在新型储能价格政策体系建设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从政策设计看,该机制针对的是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这类储能设施不与发电企业绑定,而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容量支撑和调峰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容量电价补偿。

在容量电价水平的确定上,政策采取了科学合理的折算方法。

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储能电站的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

具体折算比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00%。

这一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储能电站的技术特性和实际贡献度,确保价格机制既能激励储能投资,又不会造成过度补偿。

同时,政策还要求各地在确定具体电价水平时,综合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电力系统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为确保政策的规范实施,通知建立了清单制管理制度。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纳入清单管理,相关管理要求由国家能源局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及保供举措等另行明确,具体项目清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这一安排既保证了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又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有利于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储能发展。

从深层意义看,建立容量电价机制是完善新型储能价格体系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新型储能主要通过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获得收益,但这种单一的收益模式难以充分体现储能对电力系统的价值。

容量电价的引入,使储能能够获得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收益,这对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储能、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是在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的背景下,新型储能作为重要的灵活性资源,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当前,我国新型储能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相关数据,2023年新增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但与电力系统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完善价格机制、提高投资回报率,是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必要条件。

该政策的出台,为新型储能产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预期,有利于引导更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此次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储能产业政策从单纯技术推广转向价值回报机制构建的新阶段。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储能商业化难题,不仅关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程,更是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未来随着电力市场改革深化,如何平衡政策扶持与市场驱动、协调短期保供与长期转型,仍需政策制定者与行业主体共同探索。